为了使数据电子信息达到“书面形式”保存或提交的法律要求,《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界定了电子商务环境中“书面”的基本标准是:()以备()。
将英文数量词three hundred and sixty-five译成中文是()。
某男,45岁。大量饮酒15年,每天饮用高度白酒500g。近两日因偷盗被拘留,2天后出现不认识家人,全身大汗,恐惧不安,行为紊乱入院。此患者目前最可能是 ["A.癔症","B.酒精性幻觉症","C.震颤谵妄","D.柯萨可夫综合征","E.Wetnicke脑病"]
土壤耕性
国际及港澳()特快专递邮件属于免费特快专递邮件。
所谓国际协调原则,是指各国在立法过程中尽量采取一套()的规则,以便排除(),为电子商务创造更加安全的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