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项目,地下1层,地上18层,总建筑面积28000m2,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承包企业报价时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让利,中标后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该企业有采购管理制度、工作程序。
由于工期紧,项目经理直接指定了自己的一位亲戚作为钢材供应商,合同约定该工程主体结构的全部钢筋由其供应,价格按当月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取季节最高价为依据,数量按其提供的发票数量结算。
项目经理部按企业的管理制度组织了5家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投标,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了一家供应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好、价格较低的混凝土搅拌站供应商品混凝土。
项目经理指定了一个木工队、一个钢筋队、一个力工队伍作结构工程劳务分包。由于当地人工费比预算定额单价高,因此,人工费按建筑面积平米单项含辅料包干。除主体结构工程外,其余工程全部采用分包。
基础低板钢筋施工过程中,由于钢筋队没有作业分包资质,被监理工程师停工。
整个工程竣工后发生亏损。经过调查发现,仅主体结构按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计算:人工费亏损200多万,钢材亏损100多万。
该项目钢材供应商的选择是否恰当?说明理由。
1:1型、2:1型硅酸盐黏土矿物晶层构造有何不同?矿物的种类及特性?
我国现行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方法,其基本原理是建筑结构工程必须满足()等要求。 安全性、适用性、可靠度。 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 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 适用性、耐久性、可靠度。
甲公司与乙公司(建筑企业)于1997年4月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1997年8月30日由甲向乙提供建筑用水泥100吨。同年5月初,甲公司所在地发生洪水灾害,甲公司未将灾情之事通知乙公司。同年8月底,乙公司催促交货,甲公司未交。同年9月30日,甲公司发货,同时致函乙公司,表明因受水灾而致迟延交货事实。乙公司因延期收到水泥而影响工程进度,被发包方扣罚工程款1万元。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的1万元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甲公司用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的1万元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甲公司在取得主管机关有关灾情的证明后,免予承担赔偿乙公司1万元损失的责任。 由于甲公司未能及时通知乙公司不能按时交货厂故应向乙公司承担1万元损失的赔偿责任。
人力资源管理
框架结构是由梁、柱等线性杆件组成的骨架,可作为主要抵抗()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