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题库>经济法基础综合练习题库

问题:

[不定项选择,共用题干题] 汇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甲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2013年4月,汇明公司发生的结算业务如下:(1)4月3日,汇明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短期借款合同后,持相关开户资料向乙银行申请开立了一般存款账户。(2)4月8日,汇明公司派出纳王某到乙银行购买现金支票并办理提取现金业务。(3)4月10日,汇明公司出纳王某填写一张金额为420000元的转账支票(以下简称A支票)交采购员李某支付洪鑫公司货款。由于粗心,王某误将收款人"洪鑫公司"写为"洪金公司";李某发现后,要求王某更正;王某随即将支票上的"金"改为"鑫",并在更正处盖章。李某将该支票交给了洪鑫公司。(4)4月14日,洪鑫公司将A支票退回,要求汇明公司重新签发一张转账支票。出纳王某重新填写了一张转账支票(以下简称B支票)交给洪鑫公司。当日,洪鑫公司持B支票到甲银行办理支票转账,甲银行审核B支票时发现汇明公司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支票金额,遂将B支票退还给洪鑫公司,并提请中国人民银行对汇明公司予以处罚。洪鑫公司持退回的B支票要求汇明公司付款并予以赔偿,汇明公司承诺在4月17日前支付洪鑫公司货款。(5)4月15日,为筹集资金,汇明公司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向甲银行申请办理贴现。该汇票出票日期为2013年1月25日,到期日为2013年4月25日,金额为100000元。汇明公司将实际获得的贴现票款存入其在甲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6)4月17日,洪鑫公司持B支票到甲银行办理支票转账,取得了货款。已知:甲银行年贴现利率为2.16%,经计算并确定的贴现天数为10天,一年按360天计算。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6小题。汇明公司签发B支票给洪鑫公司,因汇明公司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洪鑫公司不能如期取得B支票的款项,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 A.汇明公司的行为属于签发空头支票
B .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汇明公司处以支票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C .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汇明公司处以支票金额5%但不低于2000元的罚款
D . 洪鑫公司有权要求汇明公司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甲企业的有关情况如下:(1)2013年1月,甲企业为支付A企业的货款,向A企业签发一张1.8万元的转账支票。出票日期为1月10日,付款人为乙银行。持票人A企业于1月15日到乙银行提示付款时,乙银行以出票人甲企业的存款账户资金不足1.8万元为由拒绝付款。(2)2013年2月,甲企业为支付B企业的货款,向B企业签发一张出票后2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为2013年2月10日,金额为500万元,承兑人为乙银行。甲企业在申请承兑时,向乙银行存入了50%的保证金250万元。4月10日,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申请人未按期足额存入剩余的250万元。4月15日,持票人B企业向乙银行提示付款,乙银行以出票人甲企业的存款账户资金不足500万元为由拒绝付款。(3)2013年3月,甲企业为支付C企业的货款,向其开户银行乙银行申请办理600万元的国内信用证。乙银行向申请人甲企业收取了150万元的保证金后,为甲企业办理了信用证。4月10日,C企业请求付款时,开证行乙银行以甲企业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题。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乙银行以出票人甲企业的存款账户资金不足1.8万元为由拒绝付款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乙银行以出票人甲企业的存款账户资金不足1.8万元为由拒绝付款的做法符合规定。 对于甲企业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应对其处以900元的罚款。 对于甲企业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持票人A企业可以要求甲企业支付3600元的赔偿金。 某社会服务机构在年终时邀请人力资源管理专家举行一场专题讲座,讲解职业生涯规划意义、原则和方法,协助员工评估自己的技术潜能和事业前程,拟定实现个人目标和机构目标的职业发展计划。机构管理者开展这次活动的主要目的是()。 增进员工对工作的兴趣。 掌握员工的个体差异。 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求。 降低员工的职业倦怠。 设有5个产地A1、A2、A3、A4、A5和4个销地B1、B2、B3、B4的运输问题,它们的供应量和需求量及单位运费见表3-2。试计算其最小运输成本。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通过资助服务、利益表达和社会倡导帮助青少年提高能力,改善青少年成长环境"为使命,倡导"社会责任、创造进取、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价值观,曾发起和实施社会参与广泛、富有影响的"希望工程"。该组织属于()。 政府部门。 群团组织。 社会服务类民间组织。 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 资料(一):兆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兆龙集团”)是国有独资公司。兆龙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范围为煤炭、电力、热力、煤制油和煤化工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铁路和港口等运输服务、投资与金融业务等。2004年,兆龙集团经过相应的批准程序,剥离了其主要的煤炭生产和销售、铁路和港口运输以及电力相关的资产、业务和负债独资设立了兆龙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龙能源”)。2006年,兆龙能源经过股改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初,兆龙能源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总股本为10800百万股,其中:兆龙集团持有其72%的股份。兆龙能源所处的煤炭和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有很强的正相关性。近几年,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及石油和天然气价格大幅波动,煤炭的产量和需求都呈较快增长趋势。由于我国煤炭生产和需求的地理分布不均衡,煤炭行业集中度较低,加之近期频发环境污染与安全事故,国家调整了对煤炭企业的监管政策和产业政策。在监管政策方面,国家进一步提高了对煤炭企业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环保要求、矿井回采率及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标准。在产业政策方面,国家明确提出重视煤炭对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作用,努力推动建立大型煤炭集团,促进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同时抓好洁净煤炭的推广应用,发展替代产业,延伸煤炭产业链等。同时,国家开始进行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的试点,包括实行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征收可持续发展基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等。兆龙能源的业务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监管范围包括授予和延续煤炭探矿权和采矿权、颁发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设定资源回采率的下限、调配国有铁路系统的煤炭运力、制订运输服务的价格、确定煤炭出口配额和颁发许可证、采取临时性措施限制煤炭价格上涨、制定上网电价、控制投资方向和规模、核准新建煤矿、铁路、港口、电厂的规划和建设、制订电力调度规则、监管环境保护和安全等方面。兆龙能源的煤炭业务包括三项一体化的业务活动:煤炭开采和洗选加工、煤炭内销和出口、煤炭运输。兆龙能源拥有储量丰富、品质优良的煤炭资源,普遍具有煤层厚、埋藏较浅、瓦斯含量低、剥采比低等特点。兆龙能源拥有煤炭采矿权的矿井共30个,分布在我国西部和北部地区,主要生产和销售一系列动力煤产品,应用于发电行业和热力供应行业。兆龙能源还根据用户的要求通过煤炭洗选加工和配煤定制生产部分动力煤产品。兆龙能源的动力煤产品以国内销售为主,兼营部分出口销售。国内销售部分占兆龙能源总销售收入的85%以上,主要采用长期供应合同和现货市场销售方式。兆龙能源长期供应合同取得的销售收入一般占其国内销售收入的80%以上。兆龙能源动力煤年产量的15%提供给其下属的火力发电厂用于发电。此外,兆龙能源前五大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总和约占其同期国内销售收入的20%。近几年,为锁定市场需求并与大客户建立长期关系,兆龙能源逐渐增加了长期供应合同的数量。长期供应合同的期限一般为3年,合同约定的动力煤价格一般每年调整一次。兆龙能源的出口销售部分主要销往日本、韩国等亚太动力煤市场。出口销售价格根据全球市场行情确定,采用美元计价结算。此外,由于部分客户的地理位置所限,兆龙能源还有部分煤炭通过国家铁路系统、第三方港口系统和公路进行运输。由于国家铁路系统、第三方港口系统的运力限制,难以保证兆龙能源向客户运输煤炭的及时性,因此兆龙能源一直致力于扩大其自有铁路和港口运输网络的运输能力。兆龙能源积极发展与煤炭业务有协同效应的清洁火电业务。兆龙能源已控制并运营12家火力发电厂。兆龙能源的火力发电厂主要分布在矿区、铁路沿线以及我国经济发达和电力需求旺盛的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兆龙能源采用煤电一体化的运营模式,所拥有的火力发电厂主要使用自产煤炭,煤炭供应充足、稳定、及时。各火力发电厂的用煤价格按销往第三方相似质量和相同距离的煤炭价格确定。由于地理位置不同、运输距离不同、运费不同,导致兆龙能源各火力发电厂的用煤价格存在差异。随着国家新能源政策的出台,兆龙能源开始涉足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我国的电力价格受政府管制,各电厂的上网电价由各省、市物价局核定并报国家发改委批准。受惠于国家煤电联动政策、小火电关停政策和国家大力推动大用户直供电改革,兆龙能源的电力业务的盈利能力不断提升。由于煤炭业务和电力业务各环节均有可能遭受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从而造成业务中断、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在一段时间内增加成本等情况,兆龙能源根据国内行业惯例,为煤炭业务的主要设备或存货投保火灾和其他财产意外事故保险;为所有发电厂和运输业务有关的意外所产生的人身伤害或环境损害投保业务中断险或第三方责任险;为员工投保职业意外、医疗、第三方责任及失业保险等。兆龙能源先后以人民币、美元和日元举借长期借款,用于煤炭、电力、铁路及港口建设。截至2009年年底的长期借款余额折合人民币为44000百万元,到期日长于3年的长期借款所占比重达到80%。兆龙能源建立了完整的管理体制,并设置了14个职能部门以及1个中心:(1)总裁办公室;(2)投资者关系部;(3)法律事务部;(4)战略规划部;(5)财务部;(6)人力资源部;(7)资本运营部;(8)科技发展部;(9)安全健康环保部;(10)总调度室;(11)生产与装备部;(12)运输管理部;(13)工程管理部;(14)内控审计部;(15)采购中心。 资料(二):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兆龙能源制定了相应的5年计划,确立了“科学发展,再造兆龙,五年实现经济总量翻两番”的发展战略。兆龙能源计划在以下方面推进战略变革:第一,推进经营方式战略性转变。由主要依靠自主投资,向投资、并购重组等多渠道协同发展转变。由专注生产型的企业向以生产为依托、营销为主导的企业转变。第二,推进实施大销售战略。兆龙能源计划不断完善煤炭、电力、铁路、港口、航运一体化模式。第三,推进低成本战略。兆龙能源计划继续推动各个板块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的经营方式,优化治理结构和生产运营结构,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第四,推进安全发展战略。兆龙能源一方面将持续关注生产运营的安全管理,另一方面将通过构建良好的公司治理体系有效控制决策风险、运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主要风险。第五,推进低碳清洁能源发展和科技创新战略。 资料(三):为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加快新能源开发步伐,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兆龙能源拟收购新兴太阳能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公司”)。新兴公司成立不足一年,其主要业务是生产“红太阳”牌高容量太阳能电池。目前新兴公司生产的上述产品在太阳能电池市场的占有率很低,但该项目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要求:(1)根据资料(一)和资料(二)对兆龙能源基本情况及发展战略的描述,列出兆龙能源可能面临的至少10种风险,并简述风险的内容。 (2)列举公司横向分工组织结构的主要类型。根据兆龙能源职能部门的设置,判断兆龙能源的组织结构属于哪一种类型,并简述兆龙能源组织结构的优缺点。 (3)列举公司总体战略的主要类型。根据兆龙能源的发展计划 汇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甲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2013年4月,汇明公司发生的结算业务如下:(1)4月3日,汇明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短期借款合同后,持相关开户资料向乙银行申请开立了一般存款账户。(2)4月8日,汇明公司派出纳王某到乙银行购买现金支票并办理提取现金业务。(3)4月10日,汇明公司出纳王某填写一张金额为420000元的转账支票(以下简称A支票)交采购员李某支付洪鑫公司货款。由于粗心,王某误将收款人"洪鑫公司"写为"洪金公司";李某发现后,要求王某更正;王某随即将支票上的"金"改为"鑫",并在更正处盖章。李某将该支票交给了洪鑫公司。(4)4月14日,洪鑫公司将A支票退回,要求汇明公司重新签发一张转账支票。出纳王某重新填写了一张转账支票(以下简称B支票)交给洪鑫公司。当日,洪鑫公司持B支票到甲银行办理支票转账,甲银行审核B支票时发现汇明公司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支票金额,遂将B支票退还给洪鑫公司,并提请中国人民银行对汇明公司予以处罚。洪鑫公司持退回的B支票要求汇明公司付款并予以赔偿,汇明公司承诺在4月17日前支付洪鑫公司货款。(5)4月15日,为筹集资金,汇明公司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向甲银行申请办理贴现。该汇票出票日期为2013年1月25日,到期日为2013年4月25日,金额为100000元。汇明公司将实际获得的贴现票款存入其在甲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6)4月17日,洪鑫公司持B支票到甲银行办理支票转账,取得了货款。已知:甲银行年贴现利率为2.16%,经计算并确定的贴现天数为10天,一年按360天计算。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6小题。汇明公司签发B支票给洪鑫公司,因汇明公司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洪鑫公司不能如期取得B支票的款项,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暂无解析

相关题目: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