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2。 3。 4。 5。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存在基础是()的关联性,即给付与对待给付具有不可分离的关系。 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 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
()的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 合同撤销。 合同解除。 合同转让。 合同终止。
要约提出的目的是想获得对方的(),以使合同成立。 信任。 支持。 承诺。 邀请。
()是指保证人只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 双务保证。 单务保。
()是对信赖利益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