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公司债权人可请求抽逃出资的乙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股东甲、董事卯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B . 若该现金由知情的庚垫付,乙偿还庚之后无法补足该出资,庚连带承担乙抽逃出资的责任
C . 乙应当补足商标专用权出资的实际价额与作价金额之间的差额,甲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D . 丙公司应根据丁的请求向其返还机器设备
● 参考解析
考查股东出资瑕疵的责任。A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C选项错误。公司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之后,原《公司法(三)》第15条规定被删除。D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公司法解释(三)》第7条的规定,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予以认定。故该情形可能产生公司善意取得该出资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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