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编号为CJJ51-2006,上一版本的《规程》编号为。() CJJ51-2002。 CJJ51-2004。 CJJ51-2005。 CJJ51-2001。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规定:对地下燃气管道应定期进行巡查,巡查新通气的管道在()之内检查一次,并应在通气后的()进行一次复查。 48小时、第一月。 12小时、第一周。 24小时、第一周。 24小时、第一月。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规定:各施工单位在进行地下市政设施施工时必须保证燃气管道的安全,施工前应向()申请现场安全监护。 城镇燃气主管部门。 燃气供应企业;。 市政主管部门;。 政府安监部门;。
停气后重新启用调压器时应检查()。 A、其合格证。 B、检验合格证。 C、进出口压力及有关参数。 D、介质成份。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规定: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对地下燃气管道应定期进行巡查,巡查应定期向()询问有无异常情况。 政府部门。 周围单位和住户。 施工单位。 流动摊贩。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规定:高压/次高压调压及有关设备经过()个月的运行后,宜进行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