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庆师范学院政法学院701政治学基础之政治学基础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国家机构
【答案】国家结构,是指组成国家机器的一切国家机关的总和,它包括全部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是实现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职能、进行国家日常活动的组织。与国家形式问题不同,如果说国家形式关涉的是整个国家机器的组织结构和权力配置,是从宏观上来描述和分析各个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划分和相互关系,国家机构所关涉的则是国家机器的各个部件的构造和功能,是从微观上解剖和认识各个国家机关的组成、权力和职能,更注意各国家机关的技术层面和操作层面。显然,国家机构和国家形式有着密切的对应关系,对国家机构的研究不能离开对国家形式的把握和理解。与国家机构的概念相关的还有政府机构,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所谓政府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政府是指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所有国家机关在内的国家机构的整体,狭义的政府则仅仅指国家的行政机关。一般说来,当人们使用“政府机构”这个概念时,多是指狭义的政府即国家的行政机关,更为狭义的则是只是用来指中央行政机关。
2. 联邦制
【答案】联邦制国家又称为联盟国家,一般由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州、共和国、邦),结合组成。联邦制国家的特点在于:
①国家具有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政治权力。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独立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这些机关与中央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它们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行使政治权力;
②国家有统一的宪法和基本法律,但在国家统一宪法和基本法律范围内,各联邦组成单位又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③国民既有联邦国籍,又有组成联邦单位的国籍; ④在对外关系方面,联邦是国际政治中的主权国家,中央政府拥有外交权。不过,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一定的对外交往独立性,可以在联邦宪法允许范围内,与外国政府就某些次要事项签约,有些联邦国家的组成单位还可以以独立资格加入国际组织。当今世界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主要有美国、德国等。
3. 民主共和制
【答案】民主共和政体是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的政体形式,其共和范围形式上包括全体公民在内,最高国家权力由多人执掌和行使,这些权力执掌者由选举产生,并实行限定任期制。民主共和政体按照不同职能机关和职位的地位和权限,分为议会共和政体和总统共和政体:
①在议会共和政体中,议会掌握着国家最高权力,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总统只是“虚
位元首”而不掌握实权,他与议会君主政体中君主的地位作用和享有权限相似,不同的是前者由选举产生,而后者为世袭继承; 前者政治活动负政治法律责任,后者则无须负责。
②在总统共和政体中,最高国家权力由总统和议会按不同职能分别执掌和行使,总统和议员分别由选举产生,并有特定任期,内阁由总统组织并对总统负责,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他和议会之间有权力制约关系。此外,民主共和政体还有委员制政体,其典型国家是瑞士。
4. 非政府组织
【答案】非政府组织这一概念主要是指“处于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的那块制度空间”。它是现代社会结构分化的产物,是一个社会政治制度与其他非政治制度不断趋向分离过程中所衍生的社会自组织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方发达国家,人们一般将这一类组织称为“非营利组织”、“独立部门”或“第三部门”,而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人们普遍用“社团”这一概念。
5. 行政机关立法参与权
【答案】立法参与权是指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所具有一定的立法权利。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把立法权赋予议会,但政府一般都有权参与立法程序,由此构成行政机关对立法机关的制衡。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立法创议权,包括创议修改宪法和制定普通法律,这种创议可以是直接提出宪法修正案和法律的草案。如上所述,只有在议会制国家和半总统制国家,政府才有提出法律草案的权力。而在总统制的美国,总统和政府所拟定的法律草案,必须以议员的名义在议会提出,总统的立法参与权表现为指导立法,即以向国会提出国情咨文及各种专门咨文的形式提出立法纲领和计划。二是对法律的否决权,这项权力是在公布法律的程序中体现的。如美国总统如不赞成某项法律,可以将否决意见书连同法案一起退回国会,但此种否决如果被国会两院以三分之二多数推翻,法律仍可生效。法国总统作为政府总政策的最高决策人,也可以将法律退给议会重新审议。
6. 政治结社
【答案】政治结社是指具有共同利益的公民结成持久性的集团组织的政治行为。这种组织可能专门致力于特殊的利益,也可能致力于社会公共利益,但其基本目标是影响政府决策。公民加入该组织以后,不管他是否参加了该组织影响政府的活动,参加这种组织的事实本身就构成了一种政治参与方式。由于政治集团组织包括政党与政治社团两大类,因此,政治结社相应地包括组织或者参加政党活动和参加社团活动。
7. 体制外政党
【答案】外生党即从体制外产生的政党,是在代议机关之外的政治力量对统治集团发起挑战并要求在代议机关中取得自己席位的政党。
8. 国家契约说
【答案】国家契约说是指国家来自人们之间订立的契约的观点。国家契约说发源于古希腊的思想家伊壁坞鲁。至16-18世纪资产阶级政治学家格劳秀斯、洛克、卢梭等人从自然法的角度完善了
契约学说,使之成为资产阶级推翻封建国家统治的重要思想武器。国家契约学说认为,在国家产生以前人们处于自然状态中,并拥有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由于人们在自然状态中生活不方便或不安全,因而相互订立社会契约,交出自己的部分权利,由此组成了国家。由此可见,国家实际上是自然状态下的人们按照理性原则形成的社会契约。国家契约学说实际上反映着资本主义的利益交换方式和交换关系。可是,由于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都只是历史的虚构,因而关于国家的社会契约观点是历史唯心主义的。
9. 共同利益
【答案】共同利益是指在同一社会关系,尤其是经济关系和经济地位基础上形成的,是出于同一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中的人们的各自利益的相同部分。共同利益的基本特性包括:
①公共性。这种公共性是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在内容、规则、形式和让步妥协等不同意义上的共同性。
②非市场实现性,是指共同利益不可能通过市场方式和机制来实现,必须通过合法性强制的公共权力来实现。
③单一性,是指在特定的利益关系中,共同利益通常是唯一的。
④相对独立性,在于它一旦形成,就成为利益关系中的第三种利益,因而取得了独特的利益地位。 ⑤多重价值复合性,是指共同利益包含特定利益关系中相关社会成员的多重价值要求,至少包含生存、安全、秩序、效率、公平、公正、平等、民主、自由等基本价值。
10.一国两制
【答案】一国两制是指“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所谓“一个国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 所谓“两种制度”即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照顾台湾、香港、澳门等地的现实情况和当地人民的愿望和利益,允许那里保持原有的生活方式长期不变,原有的社会制度长期不变。实行一国两制,设立特别行政区,是在国家结构问题上的重大创造。国家主权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政府,国家只有一个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一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个中央人民政府一一国务院。特别行政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是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特区政府是一级地方政府。特别行政区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又是真实的。特别行政区实行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 特别行政区的立法、行政、司法制度具有高度的独立性,中央政府的法律、法规除体现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和不属于特区高度自治权范围的以外,其他均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
11.国家的社会职能
【答案】国家的社会职能即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权力执行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职能。国家的社会职能是国家本质的一个方面的体现,它执行国家意志即统治阶级的意志,受根本政治、法律制度的制约,同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国家的社会职能也具有政治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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