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随之消灭B . 仍永久性保留C . 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不行使的消灭D . 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不行使的消灭
● 参考解析
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海商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海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船舶优先权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而消灭。但是,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不行使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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