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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达成价格垄断协议,事后甲公司认识到错误,第一个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乙公司是第二个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丙公司、丁公司是最后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根据反垄断法宽恕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 甲公司应当免除处罚
B . 乙公司可以按照80%的幅度减轻处罚
C . 丁公司可以按照70%的幅度减轻处罚
D . 丙公司可以按照60%的幅度减轻处罚

处置费用包括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如与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运输费、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判断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是否取得或增加市场控制力时,综合考虑的因素不包括()。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拥有必要的资源、能力并有意愿使用剥离业务参与市场竞争。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产品或服务的替代程度。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下游客户的购买能力。 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状态,可以处()以下的罚款。 40万元。 50万元。 55万元。 60万元。 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投资人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公司”字样。 企业必须有符合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行政性垄断行为的是()。 强制交易。 对外地商品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 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 地域或客户限制协议。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达成价格垄断协议,事后甲公司认识到错误,第一个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乙公司是第二个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丙公司、丁公司是最后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根据反垄断法宽恕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关于价格垄断协议执法中宽恕制度的适用有更为具体的规定:(1)第一个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免除处罚(选项A);(2)第二个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按照不低于50%的幅度减轻处罚(选项B);(3)其他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按照不高于50%的幅度减轻处罚(选项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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