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用火作业区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得小于25m
B . 仓库区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25m
C . 易燃、可燃材料堆集场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20m
D . 易燃品集中站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30m
● 参考解析
施工生产作业区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用火作业区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得小于25m;②仓库区、易燃、可燃材料堆集场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20m;③易燃品集中站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30m。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