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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教育心理学(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简答题

1. 成就目标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应如何设置合理的课堂目标结构?

【答案】(1)成就目标理论的主要内容

成就目标理论是以阿特金森的成就动机理论为基础,在德韦克能力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学习动机理论。德韦克认为,人们对能力持有两种不同的内隐观念,即能力增长观和能力实体观。持能力增长观的个体认为,能力是可改变的,随着学习的进行是可以提高的; 持能力实体观的个体则认为,能力是固定的,是不会随学习而改变的。由于人们持有的能力内隐观念不同,因而导致他们的成就目标也就存在差异。能力增长观的个体倾向于确立掌握目标,他们希望通过学习来提高自己的能力; 能力实体观的个体倾向于确立表现目标,他们希望在学习过程中证明或表现自己的能力。

(2)在教学过程中,课堂目标结构的设置

多伊奇(M.Deutsch , 1949)在勒温(Lewin , 1942)群体动力学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目标结构理论。多伊奇认为,由于团体中对个人达到目标的奖励方式不同,导致在达到目标的过程中,个体之间相互作用的方式也不同。个体相互作用的方式主要有相互对抗、相互促进和互相独立二种形式,与此相对应,也存在着二种现实的课堂目标结构:竞争型、合作型和个体化型。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所持的内隐能力观念不同,而进行相应的设置。

①持能力增长观的个体以掌握目标为学习目标,倾向于选择能提供最多的学习机会的任务,尤其是具有挑战性的任务,且具有坚持性。可以设置个体化课堂结果来激发他们的动机系统,个体化结构强调自我发展和自身进步。

②持能力实体观的个体以表现目标为学习目标,倾向于采取防御(保护)性策略,选择能证明其有能力、避免显得无能的任务,即经常选择能保证成功的非常容易的或很难成功的非常难的任务,坚持性较差。可以设置竟争型的课堂结构来激发以表现目标位中心的动机系统。竞争激发了学生用社会标准进行比较。

2. 文件不存在或是被锁定!

【答案】

3. 简述法制教育及其作用。

【答案】(1)法制教育的含义

法制教育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对少年儿童进行法律观念的教育,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养成守法的习惯。

①知法:使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理解法律与一般行为规范的区别,认识法律在规范人们行为方

面具有指导作用、评判作用、预测作用与警示作用。

②懂法:使学生懂得法律是强制性调节社会关系的工具,依据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方面,法律有不同的种类,如宪法、民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经济法、婚姻法等。理解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懂得什么是犯罪。并逐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身心获得健康发展。

③守法:使学生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将学到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严格遵守民事、行政、刑事方面的法律,在实践中养成守法的习惯,并敢于、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法制教育的作用

法制教育以法律的权威性,进一步加强人们对社会规范的遵从意识。对个体社会规范背离行为的预防具有强制性作用。

①法律教育在预防儿童青少年违法犯罪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近几年在我国的基础教育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儿童青少年法制观念得到加强,有效地扼制了在校生犯罪的隐患。虽然社会风气没有明显好转,但在校生犯罪率呈下降趋势。

②法律教育有助于增强少年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通过法制教育,使学生加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懂得未成年人的保护有法可依,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并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与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做到自尊、自爱、自强。

4. 什么是知识? 知识有哪些类型? 知识在头脑中是如何表征的?

【答案】(1)知识的含义

知识是指通过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产生的,是客观事物的特征与联系在人脑中的能动的反映,是客观事物的主观表征。知识来源于客观存在的事物,具有客观性。但知识并不是客观事物本身,而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因此,也具有主观性。

(2)知识的类型

①根据知识的不同反映深度,可分为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感性知识是对事物的外表特征和外部联系的反映,可分为感知和表象两种水平。理性知识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质特征与内在联系,包括概念和命题两种形式。

②根据知识的不同抽象程度,可分为具体知识与抽象知识。具体知识是指具体而有形的、可通过直接观察而获得的信息。该类知识往往可以用具体的事物加以表示。抽象知识是指不能通过直接观察,只能通过定义来获取的知识。这类知识往往是从许多具体事例中概括出来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概念或原理。

③根据知识的不同表述形式,可分为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陈述性知识又称为描述性知识,主要反映事物的状态、内容及事物变化发展的原因,说明事物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样,一般可以用口头或书面言语进行清楚明白的陈述。程序性知识也称操作性知识,主要反映活动的具体过程和操作步骤,说明做什么和怎么做,它是一种实践性知识,主要用于实际操作。

④布卢姆在认知领域的教育目标分类系统中把知识分为二个大的类别:具体的知识、处理具体事物的方式方法的知识以及学科领域中普遍原理和抽象概念的知识。具体的知识指具体的、独立的信息,主要指具体指称物的符号。方式方法知识是有关组织、研究、判断和批评的方式方法的知识。普遍原理知识指把各种现象和观念组织起来的主要体系和模式的知识。该类知识处于高度抽象和非常复杂的水平上。

(3)知识的表征

知识的表征即知识在头脑中的组织结构,其形式有概念、命题、表象和图式等。

①概念代表事物的基本属性和基本特征,是一种简单的表征形式。特征本身又是由更基本的成分组成的,如知觉特征、功能特征、关系特征等。由于不同概念在头脑中是互相联系的,又具有一定层次关系,因此它们就构成了一种语义层次网络组织。

②命题是意义或观念的最小单元,用于表述一个事实或描述一个状态,通常由一个关系和一个以上论题组成,关系限制沦题。如果命题之间具有相互关系,则可以构成命题网络。

③命题表征的是事物的抽象意义,而表象表征的是事物的知觉特征。表象是对事物的物理特征作出连续保留的一种知识形式,是人们保存情景信息与形象信息的‘种重要方式。命题是一种断续的、抽象的表征,而表象是一种连续的、模拟的表征,它特别适合在工作记忆中对空间信息和视觉信息进行某种经济的表征。

④图式是指有组织的知识结构,图式不仅是命题表征的扩展,还表征了特殊事物间的共同点。这种相同点既可以是抽象命题水平的,也可以是知觉性质的。

⑤除了以上四种外,还有系列组织、产生式系统等。系列组织是指人们记忆的内容按一个特殊的、连续的、系列的顺序在头脑中表征的方式。产生式系统包含了“如果某种条件满足,那么就执行某种动作”的知识,是程序性知识的主要表征形式。

5. 什么是教材概括? 教材概括有哪两种水平? 科学概括的基木过程怎样?

【答案】(1)教材概括的含义

在教学条件下,学生对教材的概括与知识的理解是通过思维活动对感性知识进行复杂的加工而完成的。教材概括是指人们在头脑中,运用存贮在长时记忆中的知识经验,对外界输入的一类事物的信息进行分析、综合、比较、抽象和概括的过程。

(2)教材概括的两种水平

在实际的知识领会过程中,学生对教材的概括和知识的理解,存在着抽象程度不同的两种类型,即感性概括和理性概括。

①感性概括即直觉概括,它是在直观的基础卜自发进行的一种低级的概括形式。感性概括虽然形式卜是通过一定的概括得来的、是抽象的,而且外延也涉及一类事物而非个别事物,但是从内容上看,它并没有反映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联系,所概括的只是事物的一般外表特征和外部联系。感性概括是在直观的基础上,通过反复感知而自发实现的。②理性概括是在前人认识的指导下,通过对感性知识经验进行自觉的加工改造,来揭示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与联系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