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637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考研强化五套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社会形态
【答案】社会形态,是指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的统一体,或者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其中作为基础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形态的性质。
社会形态标志着社会结构的类型,即标志着“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个阶段,历史就是这些阶段的依次更替。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社会形态的更替具有决定性、统一性,同时,每个具体的民族在自己的历史活动中建立何种社会形态又具有选择性,从而使社会形态的更替具有多样性。
2. 可能性和现实性
【答案】(1)现实性的含义:现实性是指现在的一切事物、现象的实际存在性。
(2)可能性的含义:可能性是指现实事物所包含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3)二者之间的关系:二者之间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一是就可能性与现实性范畴的对立而言,可能性还不是现实性,现实性也不是可能性; 二是就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统一而言,两者又紧密相联,不可分割; 三是可能和现实又是相互过渡、相互转化的。
3. 客观辩证法
【答案】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呈现出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客观辩证法采取外部必然性形式,离开人的意识、思维而独立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物质世界本身的联系与发展。
4. 自在世界
【答案】自在世界又称天然自然,这一概念包含着两重含义:
①自在世界是人类世界产生之前的自然界。在人类社会产生前,客观的自然界早就独立地存在和发展着了,这是人类世界产生前的先在世界。
②自在世界又是人类活动尚未深入到的自然界。自然界在广度上和深度上都是无限的,永远存在着人类活动尚未达到的部分,即尚未被人化的部分,世界的这一部分仍然属于自在世界。
5. 反思
【答案】反思是主体以自己的思维为对象或内容的思考,表现为人对思索过程反过来的思索,这是一种从后思维、间接性思维、批判性思维和校正纠偏式思维,是人对客观世界进行能动反映的
不可缺少的部分。
反思不同于一般思维具体表现为:
(1)就在于它一般是在事情或过程发生之后进行的,是从事情的结果反过来思考事情的发生、发展,由结果追溯原因,分析事物何以发生,何以如此发生,等等。
(2)反思不同于一般思维的另一个地方就在于,一般思维是对各种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制作,反思是对理性思维的结果再进行思维,是对思维的思维,因而是一种抽象化程度更高的理性思维。
6.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答案】(1)含义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人们通过感官获得的关于事物的现象的认识,具有直接性和形象性。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人们通过抽象思维获得的关于事物的本质的认识,具有间接性和抽象性。
(2)二者之间的关系
二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首先,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其次,理性认识是感性认识的升华,感性认识有待于上升为理性认识。再次,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
二、简答题
7. 怎样理解辩证法与认识论的一致性?
【答案】辩证法与认识论具有一致性。在一定意义上说,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列宁指出:“辩证法,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同样也根据黑格尔的看法,其本身包括现在称之为认识论的内容。”“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具体表现在:
(1)辩证法为科学的认识论奠定了前提和出发点。唯物辩证法揭不出认识对象的客观的、辩证的性质,揭示出认识发生和发展的社会形式和机制,从而为科学认识论的确立奠定了前提和出发点。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理论,但不能就认识本身来研究认识,必须把认识同认识的对象、社会发展以及实践的发展联系起来加以研究。离开了唯物辩证法对认识基础、认识对象、认识动力的揭示,认识论就没有自己存在的基础。
(2)辩证法的规律贯穿于认识的全过程。辩证法是人类认识本身所固有的。人的认识是物质世界辩证发展的产物和反映,因此,认识的本性必然同物质世界的辩证本性相一致。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一般规律,同样也是认识发展的规律。认识论所阐明的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认识和实践、感性和理性、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等一系列关系,无不都是辩证法的规律,特别是对立统一规律的表现。所以,辩证法又是认识论的基本内容。离开了辩证法,人们就无法全面把握认识论的内容。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之一,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而把辩证法贯彻于反映论和认识的过程,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标志之一。
(3)辩证法作为一门科学也离不开认识论。唯物辩证法的真理性和力量只有用认识发展的全部历
史才能证明。辩证法既然贯穿于人类认识的全过程,既然是人的认识所固有的,那么,它的内容的丰富性,它的正确性和生命力,就必须由全部人类的实践史、科学史、认识史来检验。离开了认识论所揭示的人类认识的历史,辩证法作为一门科学就不能确立和证实,同时,辩证法的发展及其新范畴的产生,也必须由新的认识来不断丰富和补充。以辩证法的现代发展为例,它总是要以新的认识成果,诸如系统与要素、结构与功能、有序与无序等认识成果不断丰富自己的内容。
8. 什么是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 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什么?
【答案】(1)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含义:
①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一种趋势和联系,具有两层含义:
矛盾着的对立面的互相依赖性。矛盾着的每一方都不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都同对立一方彼此互相依赖着。矛盾的一力一必须以另一力为媒介,一力一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中的仟何事物和现象,无一不是作为这样的矛盾统一体而存在的。
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问的相互贯通性。矛盾的双方不仅互相依存,而且存在着由此达彼的桥梁,存在着向对立面转化的趋势,即相互贯通性。
②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的属性,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相互否定、相互限制、相互离异、相互分化等,这些都是矛盾斗争性的具体形式,从不同侧面表现着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排斥的含义。
(2)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①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矛盾双方互为条件,相互依存,在统一体中得以存在和发展。对立面的相互的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条件,这是任何矛盾得以存在的前提。同样,对立一方的发展也以另一方的某种发展为条件,因为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过程是在相互依存的矛盾统一体中实现的; 对立面相互依存的同一,是发展中的同一,发展是在矛盾统一体中的发展,不是脱离对立面的孤立发展。 其次,矛盾双力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那些对立面之间不存在根本利害冲突的矛盾是这样,那些对立面之间存在根本利害冲突的矛盾也是如此。在一切矛屑中,对立双方总是包含着可以彼此利用的某些共同因素。一切新事物的发展,都要利用旧事物中有利于自己发展的某些因素。同时,矛盾双方的每一方也可以为另一方的发展所利用。
再次,矛盾双方的相互贯通规定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发展是一物转化为他物,但不是转化为别的东西,而是转化为自己的他物,是向自己的对立面的转化。离开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具体同一性,就无法确定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②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为: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量变过程中的作用,就在于它推动着矛盾双力一力量的变化。矛盾的发展过程首先是矛盾双方力量的此消彼长的过程。这一过程是由对命面的相互斗争所推动的。在对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