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1983年5月21日出生。2001年4月20日,甲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2001年5月30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的过程中,甲以指定辩护人王律师的父亲与自己的父亲曾一起做生意,后来交恶为由,拒绝王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并由自己的父亲另行委托朱律师为其辩护。法庭在重新开庭后,甲又以朱律师曾经与法官是同学为由,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让自己的父亲为自己辩护。法院应如何处理?() 应当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可以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可以准许其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但被告人甲只能自己辩护。 不予准许其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
做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的原则。 风格。 脚踏实地。 作风。 实事求是。
被告人甲、乙、丙涉嫌共同故意杀人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其中乙是主犯,甲是从犯,就本案如果你作为律师可以如何处理?() 接受甲、乙的委托,为他们辩护。 接受甲、丙的委托为他们辩护。 只能为甲、乙、丙其中的一人辩护。 可以为三被告一起辩护。
母牛的临产预兆
关于辩护律师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下列表述哪项不正确?() 人民法院应当同意。 人民法院认为辩护律师不宜或者不能向证人收集,并确有必要的,应当同意。 人民法院根据辩护律师的申请收集证据时,该辩护律师可以在场。 人民法院根据辩护律师的申请收集的证据,应当及时复制移送申请人。
新生儿期死亡多发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