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的功能和用途来分类,可划分为商品商标和()。 作品商标。 品牌商标。 专利商标。 服务商标。
根据商标结构的分类,在下列描述中,不包括()。 文字商标。 图形商标。 图像商标。 组合商标。
()是指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商业服务的提供者用以标明自己所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其他人生产、经营的同类商品或提供的同类服务相区别的标记。 商标。 品牌。 专利。 发明。
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第12条。 第15条。 第17条。 第19条。
据《著作权法》第15条的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原作作者。 导演。 制片者。 编剧。
()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时或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