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参考解析
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参保职工连续缴纳医保费不满1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终止妊娠或分娩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为50%;连续缴纳医保费满1年后(含1年),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为100%,陈小姐如果你在先前没有购买医保的话,只视为新参保人能按50%支付,如果中途因工作转换断保的话,而又在三个月时间内的,请尽快办理补缴手续,超过三个月的视为新参保。只有链续缴费满一年,才能获得100%的生育医疗费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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