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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 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违规行为时,监管部门依法可以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A . 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
B . 责令期货公司更换
C . 出具警示函
D . 监管谈话

下列各项中,能够适用代理的行为是()。 订立买卖合同。 讲授民法课程。 婚姻登记。 收养子女。 首席风险官应当按时参加中国证监会组织或者认可的培训,如果首席风险官(),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某次培训缺席。 连续2次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 连续2次不参加培训。 某次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 根据核电站保险的规定,()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 过失责任原则。 职业责任原则。 绝对责任原则。 间接责任原则。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甲、乙二人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军校,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王某与李某约定,如果王某按期支付货款给李某,李某就不到法院起诉王某。 张某与赵某约定,如果张某将黄金50克卖给赵某,赵某就将古字画送给张某。 丙和丁约定,丁的儿子十八岁时就送他一台电脑。 下列各项属于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职权的有()。 了解期货公司业务执行情况。 与期货公司有关人员、为期货公司提供审计、法律等中介服务的机构的有关人员进行谈话。 参加或者列席与其履职相关的会议。 查阅期货公司的相关文件、档案和资料。 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违规行为时,监管部门依法可以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或者有第十三条所列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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