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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北师范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摘要

一、简答题

1. 中国精神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弘扬中国精神?

【答案】中国精神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二是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1)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要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伟大实践,反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反映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需要,反映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要以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火热生活为源泉,批判地继承中国古代的传统文化和道德,吸收和借鉴外来文化和道德的积极成果,坚持古为中用、洋为中用,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不断丰富民族精神的时代内涵,使民族精神得到大力弘扬。

(2)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方面的创新,自觉投身于改革创新的伟大实践。

2. 如何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1)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依法治国,就是以宪法和法律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主要包括四项基本要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

(2)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在法治上的必然反映。坚持执法为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人权保障观念,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执法工作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执法为民,包括三项基本要求:一是以人为本,二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三是文明执法。

(3)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价值追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立法是公平正义的起点,执法是公平正义的保障,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公平正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①坚持立法公正和执法公正并重;

②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

(4)服务大局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所决定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全体人民摆脱贫穷落后,最终走上小康和共同富裕。

大局代表着国家和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决定和主导着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体现着社会的发展方向和根本要求。社会主义法治要以服务大局为目标方向,具体工作要以服务大局为基本准则,工作成效要以服务大局为检验标准。

(5)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和强大推动力量。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党也要领导人民执行法律,同时党也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主要是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3. 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案】(1)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

法治思维方式是指人们按照法治的理念、原则和标准判断、分析和处理问题的理性思维方式。由于法律、权力、权利、程序是所有治国理政实践所不可或缺的四个基本要素,法治思维的含义和基本特征就体现为对待和处理这些基本要素的态度和方式。

(2)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

①法律至上

法律的至上性,具体表现为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优先适用性和不可违抗性。

a. 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是指法律在本国主权范围内对所有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b. 法律的优先适用性,是指当同一项社会关系同时受到多类社会规范的调整时,法律规范的适用要优先于其他社会规范;

c. 法律的不可违抗性是指任何人都不允许违反法律,违反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②权力制约权力制约原则可以概括为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四项要求。a. 职权由法定,是指国家机关的职权必须来自法律明确的授予; b. 有权必有责,是指国家机关在获得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职责和责任; c. 用权受监督,是指国家权力的运行和行使必须接受各种形式的监督; d. 违法受追究,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③人权保障人权的法律保障包括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护和司法救济。a. 宪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前提和基础; b. 立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条件;

c. 行政保护是人权保障的关键环节;

d. 司法救济是人权保障的最后防线。

④正当程序

正当程序具有中立性、参与性、公开性、时限性等基本特征。

a. 程序的中立性,是指程序的制度设计和运行应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得偏向于或有利于任何一方当事人。中立性是正当程序的底线标准;

b. 程序的参与性,是指利害关系人有机会参与到程序中来,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意见主张,实质性地影响程序的结果或结论。参与性是正当程序的核心要素;

c. 程序的公开性,是指程序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开性是正当程序的重要特征;

d. 程序的时限性,是指程序不能无限期地拖延下去,而必须在合理的时间期限内终结。时限性是正当程序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