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分出分保管理程序中很关键的一环,也是分保实务中最繁重的一项工作,是履行分保协定和条款的凭据。 提出分保建议。 办理分保手续。 分保赔款的处理。 分出分保账单的编制。
再保险合同通常由()编制。 分入人。 再保险人。 分出人。 分保接受人。
现有"5线"第一溢额再保险合同,分出公司自留额是200万元,保险金额为1000万元,保险费为2万元,赔款为300万元,则分入公司的分入保费和应付赔款分别是()万元。 2;300。 1.6;240。 0.5;75。 0.4;60。
险位超赔再保险是以()为基础确定分出公司自负赔款责任的限额。 每一危险单位的赔款金额。 一次巨灾事故中多数危险单位的损失金额。 一定时期的累积责任赔付率。 多数危险单位的赔款金额。
在事故损失条文中,()主要用于巨灾超赔合同,是对事故损失条款的补充。 指数条款。 责任恢复条款。 时间条款。 最后净损失条款。
超赔再保险合同的恢复责任生效时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