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商投资企业,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2005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2月1日与当地建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合同记载借款金额2000万元,借款期限10个月,还款到期日11月30日。 (2)2月中旬用借款2000万元和自有资金800万元,购得非耕地40000平方米得使用权用于开发写字楼和商品房,合同记载土地使用权60年,2月末未办完相关权属证件。(3)第一期工程("三通一平"和第一栋写字楼开发)于11月30日竣工,按合同约定支付建筑承包商全部土地得"三通一平"费用400万元和写字楼建造费用7200万元。写字楼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 (4)到12月31日为止对外销售写字楼50000平方米,全部签了售房合同,每平方米售价0.32万元,共计收入16000万元,按售房合同规定全部款项于12月31日均可收回,有关土地权证和房产证次年为客户办理。其余得10000平方米中,7000平方米用于先租后售,11月30日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时间先定一年,租金从12月1日起计算,每月收租金21万元,合同共记载租金252万元,租金每月收一次;另外3000平方米转为本企业固定资产作办公费用。11月30日用于出租和自用的房屋面积已全部办好相关出租、资产转账手续,于当日全部交付并从12月1日适用。 (5)在售房、租房等过程中发生销售费用150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不含印花税)900万元(其中交际应酬费80万元)。 (说明:计算土地增值税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企业所得税税率30%,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 要求:
力达公司于3月5日向及时雨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信函。3月8日及时雨企业收到力达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及时雨公司收到该要约的信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力达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要约撤回。 要约撤销。 要约生效。 要约失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12月有关生产经营业无如下: (1)以教款提货方式销售A型小汽车30辆给汽车销售公司,每辆不含税售价15万元,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注明应收价款450万元,当月实际收回价款430万元,余款下月才能收回。 (2)销售B型小汽车50辆给特约经销商,每辆不含税单价12万元,向特约经销商开具了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由于特约经销商当月支付了全部货款,汽车制造企业给予特约经销商原售价2%的销售折扣。 (3)将新研制生产的C型小汽车5辆销售给本企业的中层干部,每辆按成本价10万元出售,共计取得收入50万元,C型小汽车尚无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已使用半年的进口小汽车3辆,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65.52万元,3辆进口小汽车固定自产的原值为62万元,销售时账面余值为58万元。 (5)购进机械设备取得税控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该设备当月投入适用。 (6)当月购进原材料取得税控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0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并经国税务机关认证,支付购进原材料的运输费用20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装卸费用3万元。 (7)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汽车零部件,取得由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进项税额1.2万元,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并取得普通发票。 (8)当月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原材料金额35万元(其中含运输费用2.79万元),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帐户损失为35万元。 2005年12月该企业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如下: ①申报缴纳的增值税=[430+600×(1-2%)+50]×17%-[3.4+102(20+5+3)×7%+1.2-35×17%]=181.56-102.61=78.95(万元) ②申报缴纳的消费税=[430+600×(1-2%)+50]×8%=85.44(万元) 要求:
下列各项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是()。 监护协议。 融资租赁合同。 收养合同。 国家机关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甲超市向乙电器厂洽谈购买一批电暖气,双方已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随后乙电器厂按照约定向甲超市发货,甲超市收到货物后即摆放在柜台上销售。一个月后,因销售不理想甲超市要求退货,为此形成纠纷。此案应认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