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由省统计局向该县领导人员的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B . 由省统计局给予该县领导人员警告的处罚
C . 由省统计局给予该县领导人员罚款的处罚
D . 通报
● 参考解析
《统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通报适用的对象比较广泛。既包括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也包括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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