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B . 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C . 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D . 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E . 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 参考解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