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801法学综合之刑事诉讼法学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 摘要
一、概念题
1. 补充侦查
【答案】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就案件的部分事实、情节继续进行侦查的诉讼活动。补充侦查并不是每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程序,它是在原有侦查工作没有完成侦查任务的情况下就案件的部分事实、情节所进行的侦查活动。
2. 起诉便宜主义
【答案】起诉便宜主义是指虽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确有犯罪事实,并且具备起诉的条件,但公诉机关斟酌各种情形,认为不需要处刑时,可以裁量决定不起诉。起诉便宜主义赋予公诉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有利于区别犯罪人及犯罪的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处理,从而有利于犯罪分子的更新改造。
3. 司法补救
【答案】司法补救是指由国家承担给予为国际公约所承认的权利或自由受到侵犯的人以有效的补救的义务,任何人当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
4. 逮捕
【答案】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进行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将其羁押起来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
5. 执行的变更
【答案】执行的变更是指人民法院、监狱及其他执行机关对生效裁判在交付执行或执行过程中出现法定需要改变刑罚种类或者执行方法的情形后,依照法定程序予以改变的活动。依法对一些生效判决或裁定予以及时变更,有利于发挥刑罚对罪犯的惩罚和教育改造作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的变更包括死刑执行的变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变更、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和假释、对新罪或漏罪的追究程序以及对错判和申诉的处理几种情形。
6. 搜查与检查
【答案】(1)搜查是指为了收集证据、查获犯罪人,由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罪证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搜索的一种侦查活动。
(2)检查是指侦查人员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依法对其人身进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3)搜查与检查的主要区别
①对象不同。搜查的对象既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既可以是人身,也可以是住所、物品和其他场所; 检查的对象只能是活人的身体。
②主体不同。搜查的主体只能是侦查人员,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搜查; 而检查的主体包括侦查人员和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如聘请的医师、法医。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③程序要件不同。搜查两种都可以;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检查必须持有证件,进行勘验、检查,必须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④是否能强制搜查和强制检查。进行搜查时,侦查人员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在有搜查证的情况下,侦查人员可以对任何被搜查人或住所、物品进行强制搜查。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时,可以强制检查。侦查人员可以强制检查犯罪嫌疑人,但对被害人则不可以强制检查,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7. 附带民事诉讼
【答案】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作为一项诉讼制度,是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赔偿范围、提起和审理程序等问题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 被害人
【答案】被害人是指其人身、财产或其他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被害人在诉讼中可能担当多种诉讼角色。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被害人作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与案件结局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第二,被害人基于实现使被告人受到合法的报应这一要求,具有积极主动地参与诉讼过程、影响裁判结局的愿望。第三,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与被告人居于大致相同的诉讼地位,也拥有许多与被告人相对应的诉讼权利。第四,被害人的陈述本身也是法定的证据来源之一。第五,被害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第六,由于被害人的身份是由犯罪行为决定的,具有不可替代性。
9. 刑事拘留
【答案】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
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特点为:
①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人民法院则无权决定拘留。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②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采用的一种处置办法。
③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
10.侦查实验
【答案】侦查实验是指为了确定与案件有关的某一事件或者事实在某种条件下能否发生或者怎样发生而按照原来的条件,将该事件或者事实加以重演或者进行试验的一种侦查活动。《刑事诉讼法》第133条第1款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侦查实验并不是每个刑事案件必须进行的程序,只有在必要时才可以进行。
二、辨析题
11.判断: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应当继续对该案进行侦查。同样,对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也应当继续对该案进行审查起诉和审判。
【答案】这个是观点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
通常情况下,回避决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回避的人员须立即退出诉讼活动。在作出决定前,自行请求回避或被当事人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停止进行本案的诉讼活动,但鉴于刑事侦查工作的紧迫性和特殊性,为防止延误侦查,《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根据这一规定,法定的个人或组织依法对其回避作出准许决定之后,该侦查人员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工作,由其他侦查人员立即接替其继续或重新开始侦查工作。所以对于侦查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前侦查人员应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对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应当停止对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审判。
12.判断:刑事诉讼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上诉权,不论被代理人是否同意,其法定代理人的上诉都是合法的。
【答案】这个观点是正确的,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6条的规定,有权提起上诉的人员是:自诉人、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近亲属,还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作为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这类不能进行正常诉讼活动的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法律赋予他们以独立的上诉权,他们的上诉,即使被告人、自诉人不同意,也是有效的。故而上述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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