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之刑事诉讼法学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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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西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之刑事诉讼法学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一) . .... 2
2016年山西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之刑事诉讼法学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二) . .. 15
2016年山西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之刑事诉讼法学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三) . .. 26
2016年山西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之刑事诉讼法学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四) . .. 41
2016年山西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之刑事诉讼法学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五) . .. 54
一、名词解释
1. 辩护权
【答案】辩护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辩解,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权利,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专属的诉讼权利。它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中,居于核心地位。辩护权贯穿在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不受诉讼阶段的限制; 辩护权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罪行轻重的限制; 辩护权不受案件调查情况的限制; 辩护权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态度的限制; 辩护权的行使不受辩护理由的限制。
2. 无罪推定
【答案】无罪推定是指凡受到刑事指控者,在未依法证实有罪之前,应有权被视为无罪。要求法院在依法最终作出判决确定被告人有罪之前,法官进行审理时不得带有罪的偏见,应先把被告人作为无罪的人看待,以保证被迫诉人的诉讼权利,特别是辩护权能够得到切实保障。《两权公约》第14条第2款规定:“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依法证实有罪之前,应有权被视为无罪。”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对无罪推定原则所作的解释是:
(1)控方承担举证责任;
(2)证明标准为排除合理怀疑;
(3)疑案应作出有利于被控告人的结论;
(4)被控告人享有一系列体现无罪推定精神的诉讼权利;
(5)公共机构不能预断案件结果。
3. 监视居住
【答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命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者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的力法。监视居住是逮捕的替代性措施,主要目的在于降低羁押率,是在强制措施问题上贯彻比例原则的重要体现。
4. 拘传
【答案】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它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最轻的一种。其特点主要有:
①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②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就讯,而不是强制待侦、待诉、待审,因此拘传没有羁押的效力,在讯
问后,应当将被拘传人立即放回。
5. 暂予监外执行
【答案】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出现某种法定特殊情形不宜在监内执行时,暂时将其放在监外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变通方法。它不仅变更了执行场所,而且变更了执行方式。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属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6. 死刑复核程序
【答案】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审核准所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其特点为:
①适用对象具有单一性,即该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而不适用于其他案件。
②对于死刑案件的不可缺失性,即必须经过核准程序。
③诉讼程序具有特定性,即它是死刑案件的终结程序。
④程序启动具有主动性,与其他审判程序必须遵循不告不理原则不同,死刑复核程序不需经告诉而自动启动。
⑤死刑核准权具有专属性,即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对死缓案件有核准权,而不是所有的人民法院均有核准权。
7. 中止审理
【答案】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积极审理的情形,而决定暂停审理,待该项原因消失以后,再行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日期不计入办案期限。中止审理的裁定或决定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或者自诉案件的对方当事人;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 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8. 犯罪嫌疑人
【答案】犯罪嫌疑人是指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
9. 刑事证据
【答案】刑事证据是指刑事诉讼中以法律规定形式表现出来的,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大基本特征。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包括:①物证; ②书证; ③证人证言; ④被害人陈述; 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⑥鉴定意见; ⑦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⑧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10.不起诉
【答案】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制度可以分为三种,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的不起诉。
二、简答题
11.简述控辩平等原则。
【答案】控辩平等又称控辩平衡,是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是现代刑事诉讼结构的内在需求。控辩平等不仅要求作为行使辩护权的辩护方享有同强大的闰家控诉机关同等武装、同等保护的权利,而日‘还要求通过辩护方积极行使辩护权利对国家权力的运用实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控辩平等从本质上说是权力制衡理论在刑事诉讼中的反映,是在权力制衡权力之外,用权利对抗、制约权力,从而保证权力行使的理性,保证刑事诉讼合目的性的进行。
(1)根据无罪推定原则,被告人仅仅是一种诉讼地位(或诉讼角色),至于其是否有罪,则必须等到最终的裁判。因此,在裁判有罪之前,作为被追诉对象的被告人不再是诉讼的客体,而是一个拥有自身合法的诉讼权利且该权利不受非法剥夺或限制的独立法律人格者。
因此,在刑事追诉活动中,就该案争议问题而言,拥有独立法律人格的被告人具有与国家追诉机构平等的法律地位; 除非依照法定程序,后者无权以公共利益之名,限制、剥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然而,面对强大的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国家追诉机关,任何被告人都客观地居于易受侵害的弱势地位。因此,为了维护这种脆弱的平等关系,现代辩护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就显得尤其重要。
(2)在现代社会,辩护制度的目的是在控辩之间建立一种平等对话的外部条件。然而,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法律必须通过制度的力量,校正控辩之间的事实不平等,从而实现一种制度上的平等关系。具体而言,控辩平等包含三层含义:
①诉讼地位平等
从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角度看,一般认为,该原则包含着以下含义:
a. 被追诉人没有义务向追诉方提供任何可能使自己陷入不利境地的陈述和其他证据,追诉方不得采取任何非人道或有损被告人人格尊严的力一法强迫其就某一案件事实作出供述或提供证据。
b. 被追诉人有权拒绝回答追诉官员或法官的讯问,有权在讯问中始终保持沉默。司法警察、检察官或法官应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此项权利,法官不得因被告人沉默而使其处于不利的境地或作出对其不利的裁判。
c. 被追诉人有权就案件事实作出有利或不利于自己的陈述,但这种陈述必须出于其真实的意愿,并在意识到其行为后果的情况下作出,法院不得把非出于自愿而是迫于外部强制或压力所作出的陈述作为定案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