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合议庭的组成形式不相同
B . 第一审法院在审理一审案件时只可以在本院进行,但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既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在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C . 第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效力待定,但第二审程序作出的判决的效力绝对不可以被变更
D .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审结期限不同
● 参考解析
考查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的区别,一审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也可由审判员组成;二审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的规定,B项正确。C项错误,二审裁判也可能会因为再审而改变其效力;D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一审的审结期限一般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的还可以延长,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6条的规定,二审案件的审结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涉外可以延长,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定,且不可延长,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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