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本文以平等保护案件的司法审查标准为研究范围,首先整理和分析了国内学者对宪法33条第2款的相关解释。特别是:(1)我国宪法中的平等究竟仅仅指法适用上的平等还是也包括了立法上的平等。(2)平等是指形式上的平等还是实质的平等。然后,整理了我国学界近年来关于平等保护的研究现状。 借鉴德国、美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理论及实务经验,研究平等保护案件审查标准的相关问题。平等保护案件应如何审查?如何确定审查标准?不同类型案件中,审查标准应如何类型化?还是适用同一种审查标准?如何确定哪种分类应该提高审查标准? 在确定审查标准时,各国之特殊历史、文化问题以及宪法建立的价值持续会成为影响法官审查标准的重要因子。比如美国的种族歧视问题,德国以人格尊严为中心的基本法价值体系。那么,在我国何种因素可能会被纳入到法院严格审查的视野? 以回应上述问题为目的,本文认为应逐步构建一套更具一般性和操作性的,仍不失本土特色的平等保护案件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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