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矿井排水工程考试题库

问题:

[判断题] 在地壳里面的矿物集合体中,以现代的技术水平和工业规模从中提取有用的金属或矿物产品就叫矿石。

A . 正确
B . 错误

以下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 错误。 命题画的三个基本条件是什么? 正确。 错误。 职业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正确。 错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50353-2013)第3.0.24条规定:“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某高层建筑物外墙外保温在外墙外侧做法为:粘结砂浆层、保温材料层、加强层、抗裂砂浆层。在建筑物中,不需要再重复计算保温材料建筑面积的构件包括()。 正确。 错误。 雇某、董某和白某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00元、10000元和15000元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南国风味饭店,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2005年12月,饭店经营利润为9000元,由三人按比例进行了分配。2008年后,董某因为要出国,抽走了自己的10000元出资,在未得到其他两人同意的情况下,声明退伙。雇某、自某经清查账目,发现饭店此时已经亏损3000元,饭店继续经营,到了2008年10月亏损达到5000元。此时凰某、白某二人经协商,宣告该合伙企业解散:两人分别得到了4000元和2000元的商品,但二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未做处理。企业的债权人望月食品有限公司得知合伙企业已经解散的消息,便找到董某索取5000元欠款,董某声称自己已经退出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食品公司又找到雇某,雇某说三人按比例分摊债务,自己的投资占企业的1/6,所以只能负责赔偿公司的部分债务。食品公司只好找到白某,要求自某对债务进行清偿:白某认为,还债应该是三个人的事,三个人都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其他两人都不还,自己也不还,即使要还,也只能用合伙企业分得的商品进行偿还。在这种情况下,食品公司只好向法院起诉。雇某和白某解散合伙企业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 错误。 在地壳里面的矿物集合体中,以现代的技术水平和工业规模从中提取有用的金属或矿物产品就叫矿石。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暂无解析

相关题目: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