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张某要求不公开真实姓名,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支持
B . 如果张某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C . 对刘某、朱某一般不可以取保候审
D . 对查获的毒品、毒赃应当随案移送、随卷保存
●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制度,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以及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
(1)《刑事诉讼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本题中贩毒集团仍有成员未抓获,张某作为证人作证,人身安全将面临报复的极大危险,应当对张某本人及其近亲属采取保护措施。因此,AB正确。
(2)《刑法》第347条第2款第2项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2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予以逮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8条规定,对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77条第1款第3项、第4项规定情形的除外。本题中刘某、朱某属贩毒集团主犯,证据比较充分,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应当予以逮捕,除了特定情形外不得取保候审。因此,C正确。
(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78条第2款规定,对于实物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第230条第3款规定,对违禁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毒品属于违禁品,实物不宜随案移送、随卷保存。因此,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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