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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北京施工企业与深圳销售公司于2011年7月在长沙市签订了建筑材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将材料运送到上海市的工程所在地,并约定合同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后因北京施工企业拖欠货款,深圳销售公司在深圳市的法院起诉北京施工企业。下列关于管辖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 深圳市的人民法院或长沙市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B . 北京市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C . 上海市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D . 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条款无效

慢性前列腺炎指诊前列腺的特点描述,错误的是()。 中央沟消失。 正常大小或稍大。 两侧叶可不对称。 可有触压痛。 质地偏硬或不均匀。 可以说明阴阳不能脱离对方单独存在的是() 阴阳对立。 阴阳互根。 阴阳平衡。 阴阳消长。 阴阳转化。 当新旧方案的一次性投资额以及年经营成本不同,投资大的方案经营成本低时,宜采用()判断两方案的相对经济效果。 增量投资收益率法。 年成本法。 综合总费用法。 费用现值法。 脾脏滤血的主要场所在() 白髓。 边缘区。 红髓。 脾小梁。 脾索。 心肌不产生强直收缩是由于()。 心肌是功能合胞体。 收缩期较短。 兴奋传导有房室延搁。 有效不应期特别长。 窦房结对潜在起搏点有抑制作用。 北京施工企业与深圳销售公司于2011年7月在长沙市签订了建筑材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将材料运送到上海市的工程所在地,并约定合同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后因北京施工企业拖欠货款,深圳销售公司在深圳市的法院起诉北京施工企业。下列关于管辖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题中,当事人约定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符合法律规定。故A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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