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夜交替定向竞赛的组合形式可以是:设两条路线,一条在白天进行竞赛,一条在夜间进行竞赛。
《休闲》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请一学生L翻译了美国5年前在X报纸上发表的一篇署名为S的散文,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署名作者S。另一家国内文摘报《饭后茶余》转载了《休闲》杂志上的这篇译文,注明转载自《休闲》。S发现后,认为《饭后茶余》报及《休闲》杂志未经其同意,翻译并使用了其作品,也未向S支付报酬,遂诉至中国法院。《饭后茶余》报辩称,《饭后茶余》报转载《休闲》杂志上的译文属于法定许可范围,只要向供稿人支付报酬即可,无须向S付酬。《休闲》杂志社辩称,S散文首先发表于国外,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且《休闲》杂志在译文上已署名S,尊重了作者人身权,杂志社只需向译者L付款即可。《饭后茶余》的抗辩能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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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欧阳修生平及文学创作()。 ["欧阳修,字永叔,号醉翁,晚年又号醉翁仙人,庐陵(今江西省吉安市)人。因支持王安石的上书言事及“庆历新政”而多次被贬。至和元年奉诏返京,参与修《新唐书》,后出使契丹,历任礼部侍郎、枢密副使、参知政事,封开国公。神宗继位,范仲淹政见不同,退居颍州西湖之滨。卒谥“文忠”,世称欧阳文忠公。欧阳修诗、词、文兼长,尤以词成就最高。近千篇散文,各体兼备,成就斐然。其文叙事简括有法,议论纡徐有致,章法严密多变,语言轻快圆润,风格平易婉曲。","欧阳修,字永叔,号醉翁,晚年又号六一居士,庐陵(今江西省吉安市)人。因支持范仲淹的上书言事及“庆历新政”而多次被贬。至和元年奉诏返京,参与修《新唐书》,后出使契丹,历任礼部侍郎、枢密副使、参知政事,封开国公。神宗继位,与王安石政见不同,退居颍州西湖之滨。卒谥“文忠”,世称欧阳文忠公。欧阳修诗、词、文兼长,尤以散文成就最高。500余篇散文,各体兼备,成就斐然。其文叙事简括有法,议论纡徐有致,章法严密多变,语言轻快圆润,风格平易婉曲。","欧阳修,字永叔,号醉翁,晚年又号庐陵居士,庐陵(今江西省吉安市)人。因支持范仲淹的上书言事及“庆历新政”而多次被贬。至和元年奉诏返京,参与修《新唐书》,后出使契丹,历任礼部侍郎、枢密副使、参知政事,封开国公。神宗继位,与王安石政见不同,退居颍州西湖之滨。卒谥“文忠”,世称欧阳文忠公。欧阳修诗、词、文兼长,尤以诗成就最高。500余首诗,各体兼备,成就斐然。其文叙事简括有法,议论纡徐有致,章法严密多变,语言轻快圆润,风格平易婉曲。"]
某年正月17日上午9时30分,某县附近涵洞内,发现一无名女尸。公安局闻讯后立即派人前往现场。经勘查,发现死者系县林场工人谢某。接着查明谢某早就与供销社田某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当侦查人员准备调查田某时,田某却去了邻县,不知是畏罪潜逃,还是去采购。侦查人员迅速赶往邻县将田某拘回。预审中,田某很快就交代了自己杀人移尸的经过。田某说,他与谢某早就开始通奸,谢某一直纠缠着让其与妻子离婚后同其结婚,田某没有同意。去年腊月27日晚,谢某又到田某处吵闹,并服毒后躺在田某的床上,田某气不过就卡住谢某的脖子,再用被子捂了半小时,后将尸体装入麻袋,扛至城外公路的涵洞内抛尸。根据田某的交代,侦查人员在供销社保管室内搜出了移尸用过的麻袋,麻袋内有3根与死者血型相同的长发,麻袋外沾的泥沙与涵洞内的泥沙相同。至此,一起奸情杀人的案件可以认定了。
然而,尸检结果,却让人大出意外。死者颈部组织无出血,无窒息死亡现象,胃内容物无毒物反映,结论为可能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为查明案情,侦查人员又进行了复勘和复验,结果均表明谢某是一氧化碳意外中毒死亡。那么口供是怎么回事呢?在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后,田某终于说了实话。原来,田某春节回家过年,初六才回到城里,一打开房门,发现谢某躺在床上死了。田某心想一定是谢某服毒死在屋里陷害自己,左思右想,觉得还是将尸体扔掉为好。等到天黑,田某将尸体装在麻袋里扔在涵洞内。
侦查人员根据田某的陈述,查实田某在谢某死前后,确实是在家中过年,谢某死亡确系天寒取暖,门窗紧闭,一氧化碳中毒所致。遂决定撤销案件,释放了田某。本案定案过程体现了什么证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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