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题库>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题库

问题:

[单选]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A . 15日
B . 20日
C . 30日
D . 60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企业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某施工合同履行时,因施工现场尚不具备开工条件,已进场的承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开工,则发包人()。 应赔偿承包人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应赔偿承包人的损失,但工期不予顺延。 不赔偿承包人的损失,但相应顺延工期。 不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居民企业适用税率为25%。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某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施工需要临时中断道路交通,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因工程所处路段交通流量大,全天中断交通的要求未获批准,承包人只能在夜间断续施工,则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应由()。 发包人赔偿,延误的工期顺延。 发包人赔偿,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自己承担,延误的工期顺延。 自己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中国居民张某2013年12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6000元,同时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84000元,则张某2013年1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145。 990。 16245。 1639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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