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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采用的原则是()。

A . 属地主义原则
B . 属人主义原则
C . 属地主义原则和属人主义原则相结合的原则
D . 普遍管辖原则

低压回路停电的安全措施:将检修设备的()电源断开取下可熔保险器,在开关或刀闸的()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 各方面。 主电源。 操作把手上。 显眼处。 在车削加工中,车刀的纵向或横向移动,属于进给运动。 互换值 电力电缆的闪络性故障应选用()法测量。 电桥。 感应。 脉冲反射示波器。 脉冲振荡示波器。 字由地址码+数字构成,在下列各字中,属于尺寸字的是()。 P2000。 V-12.0。 T0303。 F180.0。 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采用的原则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法律对人的效力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①属人主义,即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非本国公民即便身在该国领域也不适用。②属地主义,法律适用于该国管辖地区内的所有人,不论是否为本国公民,都受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本国公民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③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④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这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我国也是如此。采用这种原则的原因是: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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