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题库>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题库

问题:

[多选] 某汽车贸易公司2013年11月从国外进口小汽车50辆,海关核定的每辆小汽车关税完税价格为28万元,已知小汽车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为25%。则下列正确的有()。

A . 应缴纳的进口消费税为420万元
B . 应缴纳的进口消费税为560万元
C . 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380.8万元
D . 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317.33万元

为确定投资收益率,面对相同条件下所做出的不同选择,中收益率的差反映了()。 无风险收益的补偿。 货币时间价值的补偿。 对投资者承担风险的补偿。 以上都是错的。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及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有()。 酒厂将自产的白酒赠送给协作单位。 卷烟厂将自产的烟丝移送用于生产卷烟。 日化厂将自产的香水移送用于生产普通护肤品。 汽车厂将自产的应税小轿车赞助给某艺术节组委会。 义齿修复模型设计固位体时所依据的是() ['横曲线。 纵曲线。 外形高点线。 导线。 力线。 对诊断肾结核价值最大的是(). 腹平片。 肾脏增强CT。 肾脏彩超。 IVP。 MRI。 2013年3月,美国维斯特公司与中国天元公司订立合同,约定维斯特公司以现金、机器设备和专有技术作价800万美元出资,天元公司以现金、场地使用权、厂房作价200万美元出资,在中国上海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中:(1)作为维斯特公司出资的机器设备中,有价值300万美元的机器已经高于了同类机器当时国际市场的价格,但该设备确属企业生产所必需的。 (2)合资企业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维斯特公司委派3名,天元公司委派2名。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维斯特公司委派,总经理由天元公司委派。该合同经审批机关提出修改意见并修改后,合营企业顺利成立。2013年7月,天元公司将其持有的合营企业全部股权质押给境内的A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双方一直未办理质押登记,也未报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2014年5月,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准备与境内中外合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朝合股份有限公司)合并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合并协议的约定,双方采用新设合并的方式。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维斯特公司的投资比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维斯特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合营企业的董事会人数设置和董事长、副董事长委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天元公司与A公司之间的股权质押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 (5)如果A公司仅以该股权质押合同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6)合营企业与朝合公司合并后的公司性质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某汽车贸易公司2013年11月从国外进口小汽车50辆,海关核定的每辆小汽车关税完税价格为28万元,已知小汽车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为25%。则下列正确的有()。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进口环节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算。进口环节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和增值税,应纳关税税额=50×28×20%=280(万元);组成计税价格=(50×28+280)÷(1-25%)=2240(万元)。应纳消费税税额=2240×25%=560(万元);应纳增值税税额=2240×17%=380.8(万元)。【提示】注意这一组成计税价格也是计算增值税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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