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罚款
B . 没收
C . 抛弃物权
D . 混同
●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变动的意义、原因。物权变动的原因,是指引起物权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主要包括:(1)法律行为。如基于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等受让物权,抛弃物权及设定或者变更、终止他物权的各种法律行为。(2)法律行为之外的法律事实。如时效、先占、添附、继承、无主物的取得、标的物消费、标的物灭失及混同等。(3)公法上的原因。如公用征收、没收、罚款等。 【该题针对“物权变动的意义、原因”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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