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7年苏州大学中西哲学原著(同等学力加试)之西方哲学史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波菲利问题

【答案】波菲利问题是公元3世纪时柏拉图主义者波菲利在《亚里士多德范畴篇注释》中提出的关于共相性质的三个问题。这三个问题为:①共相是否独立存在,还是仅仅存在于理智中; ②若共相独立存在,那它们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 ③如果共相是无形的,那它们是与感性事物相分离,或是存在于感性事物之中,且与之相一致。波菲利问题后由波埃修斯引进经院哲学,并成为12世纪经院哲学争论的焦点。

2. 罗吉尔·培根的“四障碍说”

【答案】罗吉尔·培根的“四障碍说”是指罗吉尔·培根将人类认识错误的根源归结为四障碍的学说,这四个障碍分别是:①不适当的、靠不住的权威的榜样; ②习俗的长期性; ③来自无知民众的意见; ④用虚夸的智慧来掩饰无知。他认为为了消除愚昧、认识真理,首先必须认清这四个原因是一切暴行和毒害的根源,然后谴责它们,并把它们远远地排斥在科学考察之外。“四障碍说”是对经院学说的尖锐批评。

3. 康德的自在之物

【答案】康德的“自在之物”是贯穿于整个康德哲学的基本概念。自在之物的内涵是:①客观存在着的物。它作为我们感觉经验的来源,是存在于我们以外的物:②超感性的理念它作为理性的先验理念,是我们永远追求而又不能认识的思维存在体。他认为先验理念是现象背后的本质、总原因和总根据。它不是时空中的对象,因而不能被认识。它是存在于思想中的纯粹观念。先验理念有上帝、世界、灵魂三个; ③伦理学中的理想目标。它作为实践理性的主体,在实践上力图实现而又一直不能实现的理想目标,即对人的道德行为做出规定的先天准则。这就是最高的、无条件的至善,是幸福与道德的统一。

4. 约定说

【答案】约定说是指强调人和动物、社会和自然物的区分,主张用社会力量约束和改善人的本性的学说。“约定”指非自然的社会属性,约定说认为国家的起源、社会的法律和习俗是人们约定的结果,人们为了更好地生存,按照一定的原则组织成国家,制定出法律和习俗以保护人们的生命和约束人的野蛮的本性。但对于人们需要什么样的国家,应建立什么样的法律和习俗,持约定说的智者们之间存在分歧,有人提倡民主制,有人提倡德治,有人则提倡法治。

5. 黑格尔的扬弃

【答案】黑格尔的扬弃是否定之否定,即辩证的否定,也是黑格尔辩证法的核心。扬弃包含

三个环节:①否定; ②在否定中对有价值的东西的保留; ③向更高的阶段的过渡。通过扬弃,前一阶段中积极的方面保留下来,外在的形式被克服了并且发展为新的阶段。他认为一事物被它的对立面台定,两者都失去了直接性,但作为环节被更高的整体所保留。它对原初事物的否定不是单纯的否定,而是有所改变和提高,同样它自身也在进行下一次的扬弃。

6. 唯名论

【答案】唯名论是中世纪经院哲学的主要派别之一。经院哲学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共相和殊相,一般与个别之间的关系问题。围绕“共相”问题,中世纪经院哲学分为实在论和唯名论。唯名论认为个别的东西才是真实的存在,共相只是概念,并没有实际存在的意义。唯名论否定共相的独立实在性,从根本上威胁到基督教的正统神学和教会权威。唯名论坚持把理性与信仰、哲学与神学相分离的做法,在客观上推动着近代经验哲学与实验科学的兴起。

7. 康德的目的王国

【答案】康德的“目的王国”是指一个理想世界,其中每个理性存在者都被当作目的而不仅仅是实现目的的手段,每个理性存在者的追求都符合普遍法则的要求,而且是由他自由地制定的。在目的王国中,理性存在者之间没有个人和私人目的内容的差别,具有普遍形式的特点。在这里,每个人不仅与他人的目的没有利益冲突,而且还帮助他人实现其目的。他认为这就是至善,因而是“理想的”世界。由此他把上帝当作目的王国中立法的至高无上的存在,上帝概念是道德生活中必要的道德公设,这为上帝存在的道德证明提供了基础。

8. 共相

【答案】共相是指普遍的、共同的特征。亚里士多德认为:“所谓共相,是指具有这样性质的东西,即它可以述说于许多主体; 所谓殊相,是指不能这样述说的东西。”哲学家们针对共相提出了多种不同的理论,著名的有实在论、唯名论和概念论。实在论认为共相是客观实在,唯名论认为共相是普遍名词,概念论则认为共相是由心灵产生的概念。

二、简答题

9. 卢梭的契约论思想。

【答案】卢梭的契约论思想集中体现在1762出版的《社会契约论》一书中。

(1)社会契约

社会契约不是在进入社会之前的自然状态中制定的,而是在社会中制定的。人们两次制定契约:第一次是在不平等的情况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国家政权,其结果是加深了社会的不平等; 第二次是在平等的条件下制定的,目的是建立一个能够保障人们自由和平等的国家政权。只有第二次制定的契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契约,即,社会的全体成员在平等的条件下的自由选择。

(2)权利的转让

社会契约的核心是权利的转让。在转让什么、转让给谁等关键问题上,卢梭认为一切人把一

切权利转让给一切人。卢梭说,只有这种转让才是对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每一个人都没有把自己奉献给任何一个人,反而从所有订约者那里获得了与自己转让给他们同样多的权利,并没有失去自由的权利,却反而得到了更多的东西,那就是,自由权不会被任何人的权利剥夺。

(3)公意

“公意”是一个社会的一切人(公民)的共同意志,“众意”则只是个别人或一部分人的意志,它们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卢梭认为,不平等发展到极端必将导致新的平等,奴隶将变成主人,暴君必将被推翻,问题只在于要找到一种社会形式来保障每一个人天赋的自由权利。于是卢梭提出“公意”作为新的社会契约的基础。通常认为民主制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其实这在卢梭看来只是“众意”的原则,这条原则的基础和前提应当是“公意”。所以新的社会契约就是每个人把自己的自由交给了一切人,而他交出去的自由又从每个别人那里收回了。

(4)政治主张

卢梭反对洛克和孟德斯鸿的“三权分立”的观点,认为既然人民是相互在订立契约而不是与政府部门订立契约,那么所有公民的立法权是唯一的主权,它只受自身的制约,行政权和司法权不能制约它,而只是它行使自身权力的工具而已。所以卢梭主张主权在民,权力小可分割,也不可由别人代表。因而他反对君主立宪制,鼓吹民主共和制,认为执政者只是公仆而不是主人,可以随时撤换。

(5)评价

卢梭意识到民主共和制在现实中几乎是不可行的,他也承认中等国家比较适合于君主立宪制,大国则适合于君主专制。但卢梭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着眼于人类自我完善化的可能性。在他看来,只有民主共和制这种形式的社会契约才有可能保证每个人的自由,这种自由己不再是自然状态中原始的自由平等,而是法律上的平等,每个人服从法律就是服从自己的意志。这种社会理想成为了法国革命的直接纲领和战斗旗帜,这种理想的资产阶级性质是非常明显的。

10.简述洛克对天赋观念的批判。

【答案】笛卡儿、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都推崇天赋观念,将天赋观念作为人类知识的基础,洛克则明确地否定天赋观念的存在。他对天赋观念论的批判主要包括如下三点:

(1)“天赋观念”是一个没有必要的理论假设。

洛克说:“人们单凭运用自己的自然能力,不必借助任何天赋的印象,就能够获得他们所拥有的全部知识,他们不必有这样一种原初的概念和原则,就可以得到可靠的知识。”针对天赋观念是上帝印在人的心灵上的印迹的说法,洛克说,上帝既赋予人类以获得知识的能力,也无必要再赋予人以天赋观念。人只要运用上帝赋予的能力,就可以自然地获得相应的知识。这就是说,在自然能力之外再假设天赋观念并无必要。

(2)全人类“普遍同意”的观念根本不存在。

一般人认为有某些思辨的和实践的原则是人类普遍同意的,这些原则一定是一些恒定的印象,是人的灵魂在最初存在时就获得的,如果它们不是天赋的,则很难解释它们的起源。洛克说:“‘普遍的同意’这个论据不幸是无济于事的。因为即便可以证明一些原则是人类普遍同意的,也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