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事后无权要求甲返还
B . 若乙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丙仍可以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C . 甲主张对戊的房屋行使抵押权,法院不予支持
D . 倘若甲催告丙还款,丙在催款通知上签字,诉讼时效将因中断而重新起算
●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的诉讼时效。选项A: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选项C: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选项D: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清偿债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人民法院不得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能够认定成立新的保证合同的除外。因此此时是可能成立新的保证合同,而不是原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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