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刘某可以以县公安局或者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B . 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则市公安局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复议结果相同的复议决定
C . 法院如果认为对刘某的行政处罚过重,显失公平,有权据此作出变更判决,直接判决将行政拘留时间减为1天
D . 若人民法院认为对刘某的处罚适用的法律错误,不得判决撤销处罚决定
● 参考解析
【考点】行政诉讼的被告、行政诉讼的裁判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所以本题中应以复议机关市公安局为被告,故A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4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限制,即可以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选项B没有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为错误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四)项规定,法院有权变更显失公平的行政处罚,故选项C正确。同时根据同条第(二)项的规定,法院对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判决撤销,选项D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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