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
B . 寻找第三方转让股份
C . 将其出资取回退出公司
D . 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 参考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82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D项正确。该法第71条规定了股权转让的方式,所以B项也正确。根据该法第74条第1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A项不符合法定条件,不选。该法第35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C项违法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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