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于同业人员接触时,以下行为恰当的是() 交换下个月将要公布的兼并收购信息。 交流在产品开发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询问对方的产品开发计划。 询问对方对央行近期政策的看法。
下列各组词语中字的读音,与所给注音全都相同的一组是()。 恶wǜ,憎恶,可恶,深恶痛绝,好逸恶劳。 哄hòng,起哄,哄骗,一哄而散,哄堂大笑。 载zǎi,记载,登载,千载难逢,怨声载道。 强qiǎng,勉强,强迫,强弩之末,强词夺理。
自身输血
1988年7月,被告人上海岭岭电子元器件公司,为牟取非法利益,由公司经理、被告人杨鸿志和公司业务员、被告人杨翔安,纠集被告人钱大昌,共谋走私集成电路模块。经商定,由钱大昌在香港购买集成电路模块并设法走私入境,由上海岭岭电子元器件公司负责销售,所得利润共同瓜分。嗣后,钱大昌又纠集被告人陈荣庆,并由陈纠合被告人邓志良,进一步策划了闯关走私的具体办法。1988年8月至1989年4月,钱大昌根据杨鸿志、杨翔安提出的集成电路模块的规格、数量,在香港采购后交给陈荣庆。陈指使邓志良并与邓志良一起将集成电路模块包装后,藏入集装箱汽车内,由邓驾车运至广东省深圳市。上海岭岭电子元器件公司收到走私的集成电路模块后,分数次转运上海进行销售。为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督,使销售的集成电路模块合法化,杨翔安等人还在深圳市高价收买了空白发票,填写货物、品种、数量后予以入财。销售得款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分赃。在上述期间,上海岭岭电子元器件公司和钱大昌、陈荣庆、邓志良共同走私集成电路模块30余次,总价额达人民币297万余元。此外,1988年9月至1989年8月,被告人杨鸿志、杨翔安在主管和直接负责上海岭岭电子元器件公司的走私活动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钱大昌贿赂的港币、人民币、彩色电视机、电冰箱和金首饰等财物。杨鸿志受贿价值人民币9700余元,杨翔安受贿价值人民币7600余元。以上事实,有证人证言,审计部门的查证报告、查获的部分走私集成电路模块和伪造的发票以及缴获的全部贿赂物品足以证实,各被告人也供认不讳。本案中,公安人员调查收集到了哪些种类的法定证据?理由是什么?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其他部门和人员不影响客户行为。 客户满意度是客户升级的根本所在。 90%以上的收入来自于现有客户。 个人税收制度是个人理财业务人员需要搜集的宏观信息。
()是一个心理学概念,是指个体对于所从事职业的肯定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