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7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625专业一之国际经济法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摘要

目录

2017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625专业一之国际经济法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一).... 2

2017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625专业一之国际经济法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二).. 18

2017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625专业一之国际经济法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三).. 33

2017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625专业一之国际经济法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四).. 47

2017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625专业一之国际经济法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五).. 62

一、概念题

1. New York Convention

【答案】New York Convention,即《纽约公约》,又称《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由联合国主持制定,1958年在纽约召开的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会议上通过。该公约共16条。其主要规定是:①各缔约国应当承认当事各方所签订或在互换函电中所载明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效力; ②除公约规定的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情况外,各缔约国应当承认与执行该项在外国作出的仲裁裁决; ③公约规定了各国可以拒绝承认与执行的外国仲裁裁决的各项条件。

2. UNIDROIT

【答案】UNIDROIT 即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于1926年成立,1940年重新设立,是独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致力于促进各国和各多国集团之间的私法规则的统一和协调,并制定可能会逐步为各个不同国家所接受的私法的统一规则。公约一经成员国签署即立即适用。除公约外,该协会还制定示范法、各种建议、行动守则和标准合同等。该协会制定的主要公约有:《关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成立的统一法公约》、《关于国际货物销售的统一法公约》、《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等。该协会于1994年制定、2004年修订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在国际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3. WTO

【答案】世界贸易组织(WTO ,是在关贸总协定基础上发展而成立的正式国际组织,是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该组织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其基本原则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来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世贸组织的职能,概括说来,是为世贸组织协定和若干单项贸易协议的执行、管理、运作提供方便和共同机构的框架,为各成员方的多边贸易关系谈判提供场所,对争端解决谅解规则程序进行管理等。我国己于2001年11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4. 根本违反合同

【答案】根本违反合同,fundamental breach of contract,即根本违约,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蒙受损害,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下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根本违反合同具体包括以下丫项内容:①卖方不交付货物、延迟交货或交货不符或所有权有瑕疵构成根本违反合同; ②卖方声明他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交货义务; ③在买方给予的宽限期届满后仍不履行合同。根本违反合同,受损害的一方有权宣告合同无效,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5. 商业存在

【答案】商业存在,是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所适用的四种类型的服务之一,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形式提供服务。所谓“商业存在”,是指任何类型的商业或专业机构,包括为提供服务在一成员境内组建、取得或维持一个法人或创建或维持一个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如一国服务提供者在另一国建立商业实体或其银行或保险公司通过在国外建立的分支机构提供服务。

6. 卡尔沃主义(Calvo Doctrine)

【答案】卡尔沃主义(Calvo Doctrine ),是针对一国国民在东道国因投资产生争端,是否可以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的学说派别,为阿根廷外交家和国际法学家卡洛斯·卡尔沃所倡导,故得名卡尔沃主义。该学说认为:一国国民在东道国因投资产生的争端,应由所在国法院依其国内法解决,外国人不得要求本国政府行使外交保护权,本国政府也无权行使外交保护。卡尔沃主义的实质是反对以滥用外交保护的方式来解决投资争端,是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外国人与本国人待遇平等原则和国家属地管辖权的完整性的体现,己得到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支持。

7. 关税配额

【答案】关税配额,是进口国限制进口货物数量的一种措施,指将关税与配额结合起来实行进口限制的一种方法。进口国对进口货物数量制定配额限制,对在配额内进口的商品征收较低关税,配额外的进口征收高关税。其在性质上属于进口配额的一种。

8. 平行诉讼

【答案】平行诉讼是国际商事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争议事项分别在不同国家的法院提起诉讼,导致多个国家的法院对相同案件均行使管辖权,从而导致管辖权冲突而产生的诉讼。通过合同中的选择法院条款或通过国际公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平行诉讼的问题。

9. GATS

【答案】《服务贸易总协定》(GA TS ),是WTO 协议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序言、6个部分的29个条款和8个附件组成。CA TS 的宗旨是在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的前提下,建立一个有关服务贸易原则和规定的多边框架。考虑到各国服务法规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经济状况和发展,在互利以及权利义务总体平衡的基础上,开展多边谈判,以促进所有贸易伙伴的经济增长和发展。其规定的成员义务分为一般性义务和具体承诺的义务两种。

10.跨国联属企业的转移定价

【答案】跨国联属企业的转移定价是指存在着共同的股权和控制关系跨国联属企业之间,在交易定价和费用分摊上出于联属企业集团利益或经营目标的需要,不是根据独立竞争的市场原则和正常交易价格来确定有关交易价格和费用标准,而是人为地故意抬高或压低交易价格或费用标

准,从而使联属企业某一实体的利润转移到另一个企业的账上。

二、简答题

11.简述中国关于国有化问题的立场与实践。

【答案】国有化是国家通过有关法律或法令对原属私人(包括国内外自然人和法人)所有的某类或某项财产采取收归国有的一种法律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颁布的许多涉外经济法规中对国有化问题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例如,2000年修订的《外资企业法》第5条规定:“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 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a"2001年修订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这些规定表明了,我国对外国投资者的财产一般不征收、不征用,更不会进行大规模的国有化。即使在将来非常的特殊情况下,确有必要没收、征用或国有化时,亦会给予外国投资者合理、适当的补偿。

另外,我国同瑞典、罗马尼亚、德国等众多国家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中,对国有化及其补偿作了规定,其内容基本相同,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只有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并且是非歧视性的,才能对外国投资者的财产采取征收或其他相同效果的措施;

(2)征收所给予的补偿,其价值应与采取征收或其他相同效果的措施之时被征收财产的实际价值相等;

(3)对投资的保护和补偿,如果有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在一定时间内没有解决的,可提交仲裁。仲裁应根据双方所签的协定和一般国际法原则进行;

(4)如缔约一方根据其对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某项投资所作的保证向投资者支付了款项,缔约另一方应承认缔约一方对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的代位求偿权,但代位求偿权只能在经过国内司法救济和仲裁仍不得解决以后才能行使。

12.东道国对本国海外投资的法律保护。

【答案】投资东道国保护外国投资的法律制度。投资东道国国内法对国际投资所提供的保护,是最直接和最广泛的法律保护。

(1)投资东道国政府对外国投资所提供的保护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政府政策声明。政府政策声明是指投资东道国政府在特定的场合下发表政策声明,表示在现行法律的范围内对外国投资者的权利加以某种保护。政府政策声明只是一种诺言,表示东道国政府的诚意,从法理上讲没有法律拘束力,可以随时撤回。如果这种政策声明被纳入东道国的国内立法或有关的投资保护协定,则具有法律拘束力。

②宪法规定。宪法规定是指投资东道国在宪法条款中明文规定,对外国投资给予法律保护。宪法条款对于保护国际投资,通常只作原则性、指导性的规定。各项具体的保护国际投资的法律措施,通常由各种有关国际投资的单行法规根据宪法确定的原则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