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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61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考研题库

  摘要

一、简答题

1. 从哲学的角度看,物质形态的同构性有哪些特点?

【答案】关于不同层次的物质形态结构的同构性,从哲学角度分析,大体说来有三大特点:

(1)任何结构都具有不均匀的共同特征,即有核心与非核心的构成。任何结构的形成都是对“嫡增加”所体现的均匀性的克服,就是说,事物要素以一定的方式结合时,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必定小是绝对均匀的,有稀密简繁之别,较密集复杂处是其结构核部分,较稀散简单处则是其非结构核部分。原子有原子核,细胞有细胞核,银河系有银河核,太阳是太阳系的核心,彗星有彗核,地球有地核,人脑则是人的核心部位,社会的构成中也有其内在的核。现代科学所揭示的信息与嫡的矛盾,正是结构非均匀性的内在矛盾,它是物质形态结构中的普遍矛盾。

(2)任何结构都具有旋转(周期、节奏)的共同特征。宏观世界的星系、恒星、行星、卫星、微观世界的电子、原子核、基本粒子等,都具有自旋和他旋或兼而有之的特征。

(3)任何结构的有序态的维持都具有某种“力”的共同特征。当然,这里所说的“力”,并非只是指物理学、化学中所讲的“力”,而是使诸要素结合起来的一种结构力。当代科学证明,自然界存在着引力、磁力、强力、弱力四种相互作用力,前两种是存在于宏观世界中的强相互作用力,后两种是存在于微观世界中的弱相互作用力。生命有机体、社会有机体的结构力更为复杂,但任何结构的有序态必定以各种要素之间的结构力作为存在的基础,这是物质形态不同层次的结构的同构性的又一体现。

2. 事物变化的多向性有哪些表现?

【答案】事物变化的多向性主要表现为三种方向的运动:

(1)单一水平的运动,即同一等级运动形式之间的变化;

(2)下降的运动,即从高级形式向低级形式、从有序向无序、从较复杂向较简单的变化,如化合物和有机体的分解,生命体的死亡以及一切机械的、光的、电磁的、化学的和生命的运动向热运动形式的转化;

(3)上升的运动,即由低级向高级、由无序向有序、由简单向复杂的运动。其中,上升性在多向运动中占主导地位。

3. 简述社会形态更替的决定性和选择性及其关系。

【答案】(1)社会形态更替的决定性和选择性的含义

①社会形态更替的决定性就是指社会运动具有规律性。它的具体内容是:社会领域中具有普遍的因果关系,人们活动的每一个结果以及实际发生的历史事件都有其内在的原因; 社会运动中的主要因果关系属于历史必然性的序列,而历史必然性就是社会经济运动对人类历史行程的根本制约性:

在历史必然性的制约下,历史过程呈现出一定的轨迹和趋势。

②历史选择性,实际上是指人的活动具有选择性,即具体的历史主体以一定的方式在可能性空间中有意识、有目的地指向确定对象的活动。当一个民族的历史处在一个转折点时,社会发展往往显示出多种可能的途径。在这多种可能性中,哪一种可能性能够实现,则取决于这个民族的自觉选择,取决于这个民族内部不同阶级或集团实践力量的对比。历史选择可以使一个民族跨越一种或几种社会形态,通过不同的道路向着较高级的社会形态迈进。

(2)社会形态更替的决定性和选择性的关系

历史的选择性并不是对社会发展决定性的否定,相反,历史的选择性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是内在统一的。历史选择的对象只能存在于可能性空间中,可能性空间是选择活动的前提,而这个可能性空间却是由人们不能自由选择的生产力所决定的。人们的历史选择活动有着既定的前提并受历史规律的制约,并不能改变人类历史的总体进程。

4. 简述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答案】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具体表现在:

(1)二者是相互区别的

矛盾的普遍性有两重含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 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的特殊性或个性是指矛盾的性质、地位以及解决矛盾的具体形式各有其特点。

a. 矛盾性质的特殊性。

b. 矛盾地位和矛盾方面的特殊性。

c. 矛盾解决形式的特殊性。

(2)二者是相互联系的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间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矛盾的特殊性作为个性包含着矛盾的普遍性即共性,共性寓于个性之中; 矛盾的普遍性又贯穿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共性统摄着个性。共性与个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就人类的认识程序来说,是由个别到一般、共性,然后又用这一般、共性的东西,去研究新的、个别的、特殊的事物,从而补充、丰富和发展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科学认识便是这种循环往复、不断深化的过程。

5. 怎样理解辩证法与认识论的一致性?

【答案】辩证法与认识论具有一致性。在一定意义上说,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列宁指出:“辩证法,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同样也根据黑格尔的看法,其本身包括现在称之为认识论的内容。”“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1)辩证法为科学的认识论奠定了前提和出发点。唯物辩证法揭示出认识对象的客观的、辩证的性质,揭不出认识发生和发展的社会形式和机制,从而为科学认识论的确立奠定了前提和出发点。

认识论是关十认识的理论,但不能就认识本身来研究认识,必须把认识同认识的对象、社会发展以及实践的发展联系起来加以研究。离开了唯物辩证法对认识基础、认识对象、认识动力的揭示,认识论就没有自己存在的基础。

(2)辩证法的规律贯穿于认识的全过程。辩证法是人类认识本身所固有的。人的认识是物质世界辩证发展的产物和反映,因此,认识的本性必然同物质世界的辩证本性相一致。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一般规律,同样也是认识发展的规律。认识论所阐明的卞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认识和实践、感性和理性、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等一系列关系,无不都是辩证法的规律,特别是对立统一规律的表现。所以,辩证法又是认识论的基本内容。离开了辩证法,人们就无法全面把握认识论的内容。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之一,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而把辩证法贯彻于反映论和认识的过程,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标志之一。

(3)辩证法作为一门科学也离不开认识论。唯物辩证法的真理性和力量只有用认识发展的全部历史才能证明。辩证法既然贯穿于人类认识的全过程,既然是人的认识所固有的,那么,它的内容的丰富性,它的正确性和生命力,就必须由全部人类的实践史、科学史、认识史来检验。离开了认识论所揭示的人类认识的历史,辩证法作为一门科学就不能确立和证实,同时,辩证法的发展及其新范畴的产生,也必须由新的认识来不断丰富和补充。以辩证法的现代发展为例,它总是要以新的认识成果,诸如系统与要素、结构与功能、有序与无序等认识成果不断丰富自己的内容。

6. 简述社会形态更替的决定性和选择性及其关系。

【答案】(1)社会形态更替的决定性和选择性的含义

①社会形态更替的决定性就是指社会运动具有规律性。它的具体内容是:社会领域中具有普遍的因果关系,人们活动的每一个结果以及实际发生的历史事件都有其内在的原因; 社会运动中的主要因果关系属于历史必然性的序列,而历史必然性就是社会经济运动对人类历史行程的根本制约性:在历史必然性的制约下,历史过程旱现出一定的轨迹和趋势。

②历史选择性,实际上是指人的活动具有选择性,即具体的历史主体以一定的方式在可能性空间中有意识、有目的地指向确定对象的活动。当一个民族的历史处在一个转折点时,社会发展往往显示出多种可能的途径。在这多种可能性中,哪一种可能性能够实现,则取决于这个民族的自觉选择,取决于这个民族内部不同阶级或集团实践力量的对比。历史选择可以使一个民族跨越一种或几种社会形态,通过不同的道路向着较高级的社会形态迈进。

(2)社会形态更替的决定性和选择性的关系

历史的选择性并不是对社会发展决定性的否定,相反,历史的选择性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是内在统一的。历史选择的对象只能存在于可能性空间中,可能性空间是选择活动的前提,而这个可能性空间却是由人们不能自由选择的生产力所决定的。人们的历史选择活动有着既定的前提并受历史规律的制约,并不能改变人类历史的总体进程。

7. 怎样理解辩证法与认识论的一致性?

【答案】辩证法与认识论具有一致性。在一定意义上说,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列宁指出:“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