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中,疾病的主导词主要是()。 疾病诊断中的临床表现。 疾病的病因。 疾病的部位。 疾病的性质。 疾病的动态。
在ICD-10中,一般不能用作疾病主导词的是()。 临床表现。 病因。 部位。 "综合征"。 "侵染"。
关于编码操作方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疾病分类编码的操作方法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步骤。 肿瘤的编码操作由于具有两个编码,所以要两次操作。 疾病的主导词主要由疾病诊断中的临床表现担任。 疾病的病因都可以作为主导词。 多数情况下,以临床表现作主导词更方便。
NEC的含义是"不可归类在他处者",在ICD-10中不可以()。 出现在第一卷。 出现在第二卷。 出现在第三卷。 以全名称形式出现。 以缩略形式出现。
在ICD-10中,NOS的解释是()。 其他方面未特指。 病因未特指。 部位未特指。 临床表现未特指。 疾病性质未特指。
在ICD-10中的符号只用于第三卷索引的肿瘤表中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