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张某二人共谋盗窃紧靠商场的仓库,作案前,李某提出得手后放火烧掉仓库,以免留下指纹,张某表示同意,随后,张某留在仓库外望风。李某撬窗进入仓库,窃得价值6万余元的金银首饰。在离开仓库前,李某放了一把火后逃出。本案中,关于李某、张某二人的行为说法错误的是()。 李某、张某二人只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李某、张某二人构成盗窃罪的共犯和放火罪的共犯。 张某未实施放火行为,应由李某一人单独承担放火的刑事责任。 李某、张某二人构成盗窃罪的共犯,此外李某构成放火罪,张某构成失火罪。
摇纱女工董某在某纺织公司做工期间,因偷盗公司的色纱被开除。事后不久,公司总经理发现董某被开除后仍滞留公司并住在公司宿舍,于是训斥和驱赶董某,董某便怀恨在心,欲行报复。次日凌晨,董某拿了一盒火柴离开留宿的宿舍,走到四楼仓库的货梯边,乘四周无人点燃了堆放在仓库西南角的纱料。但董某怕被发现,点燃纱料后就跑了。由于纱料受了潮,燃烧慢,被守仓库的职工及时发现并扑灭。关于董某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有()。 构成放火罪。 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属于犯罪未遂。 属于犯罪既遂。
下列关于放火罪的犯罪构成表述正确的有()。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 主体是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即使结果没有发生,也可能构成犯罪既遂的有()。 破坏交通设施罪。 煽动民族仇恨罪。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区别有()。 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而后者是危害公共安全。 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行为人投放的是虚假的危险物质,而后者行为人投放的是真实的危险物质。 主体不同,前者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犯罪,而后者14周岁即可构成犯罪。 既遂标准不同,前者属于结果犯,即必须造成一定后果才构成犯罪,而后者属于危险犯,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相关行为,不要求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即可构成犯罪既遂。
破坏电力设备罪中的“电力设备”,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