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701哲学原理考研冲刺密押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两点论
【答案】两点论是指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小忽略次要矛盾; 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不忽略矛盾的次要方面。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论内在地包含着重点论。
2. 物质交往
【答案】物质交往是指人们在物质生产实践中发生的交往,它既是物质生产实践的客观要求,又是物质生产实践的产物。
3. 历史唯心主义
【答案】历史唯心主义是指和历史唯物主义根本对立的关于社会历史发展的非科学的历史观。历史唯心主义认为社会意识是第一性的,社会存在是第二性的,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从这一基本原则出发,历史唯心主义把人们的思想动机、卓越人物的意志或某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看作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原因。
4. 时间
【答案】时间是指物质运动过程的持续性、间隔性和顺序性,是事物运动节律的体现。时间的特点是一维性或不可逆性。这是指时间只有从过去到现在、从现在到将来一个维度。在科学和日常语言中,经常使用“过去”、“现在”、“未来”、“短暂”等词来表示时间关系。
5. 社会结构
【答案】社会结构是指组成人类社会的要素及其联系和关系。社会结构是一个在社会学中广泛应用的术语,但是很少有明确的定义。广义地讲,它可以指经济、政治、社会等各个领域多方面的结构状况; 狭义地讲,在社会学中卞要是指社会阶层结构。
6. 方法论
【答案】方法论是指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般方法,是人们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来观察事物和处理问题。概括地说,世界观主要解决世界“是什么”的问题,方法论主要解决“怎
么办”的问题。
7. 本质
【答案】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指组成事物的各个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这种内在联系是由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特殊矛盾决定的。
8. 科技革命
【答案】科技革命是指科学革命和技术革命的合称,科学革命是指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质的飞跃,它表现为新的科学理论体系的诞生; 技术革命是指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新飞跃,它表现为生产工具和工艺过程方面的重大变革。
二、简答题
9. 交往有何社会作用?
【答案】交往是人类特有的生存方式和活动方式,在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1)交往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生产力是由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构成的,是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在生产过程中的有机结合而产生的总体能力,生产力内部各要素的合理结合和最任功能的发挥,与交往密切相关。
(2)交往推动社会关系的变革和改善
生产关系是社会制度的基础,它是由物质生产领域中的交往活动产生的。其他的社会关系,如政治关系、思想关系等,也是由相应的领域中的人们的交往活动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是各种社会关系产生、发展、变革、改善的重要动力和源泉。
(3)交往是科学文化继承和发展的重要途径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某一个地方创造的生产力,特别是发明,在往后的发展中是否会失传,完全取决于交往扩展的情况。”
(4)交往有利于人自身的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在交往中,每个人都可以用别人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成果充实自己,使自身得到发展。
实践证明,我国实行的对外开放政策,与世界各国在经济、政治、科学文化各方面进行广泛交往,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10.为什么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答案】新事物必然会战胜表面上强大的旧事物,这是由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决定的。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主要表现在:
(1)新事物能迅速成长壮大,最终战胜旧事物。因为新事物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而旧事物则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丧失了其存在的必然
性。
(2)新事物优越于旧事物,新事物具有旧事物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因为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腹中产生的,它克服了旧事物中一切消极的、腐朽的东西,吸收了旧事物中一切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并增添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富有生命力的新内容。
(3)在社会领域中,新事物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所以它必然战胜旧事物。
综上所述,新事物不可战胜的原理要求我们善于识别新事物,正确把握事物发展的趋势,保护支持新事物的成长壮大,而对旧事物也要注意识别。
11.简述社会实践中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答案】人是一种社会实践的存在,从人的现实活动中去考察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就出现了“主体”和“客体”两个哲学范畴。主体和客体是表示活动者和活动对象之间的特定关系的哲学范畴。
(1)主体与客体的概念
①主体的概念
a. 含义
主体是指从事着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是主导者、能动者、主宰者。但人并不等同于主体,只有经过培养和教育并在进入与客体的关系之后才构成完全的主体。人在不同的对象性关系中表现为实践主体、认识主体、评价主体、审美主体等。
b. 基本规定性
人作为主体,在实践基础上表现为自主性、主观性、创造性、自为性等基本规定性。
c. 表现形态主体的表现形态主要有:个体形态、集团形态和社会形态。
②客体的概念
a. 含义
客体是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是受动者、从属者。客体仅指进入人的活动领域和主体发生联系的那些客观事物。对象在不同情况下表现为实践客体、认识客体、评价客体、审美客体等。
b. 基本规定性
客体必须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受动性等基本规定性。
c. 表现形态
客体主要具有三种不同表现形态: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
(2)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
二者是一对关系范畴,它们只有在相互关联中才会具有自己的本质和规定。关联的关系是主体与客体存在的条件性。主体和客体的分化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主体性在根本上就是实践性。主体与客体则是在实践活动基础上以主体为核心而建立的自觉的对立和统一关系。这种统一的实质即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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