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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甲与乙协商约定,乙为实际出资人,甲为名义股东,后甲没有与乙商量,私自将其名下股权低价转让于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 丙可以取得股权的所有权
B . 甲的该行为造成乙的损失,乙有权向甲要求赔偿
C . 乙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确认甲的该处分股权行为无效
D . 丙不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股权

在()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事宜。 公司股东大会的筹备。 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文件保管。 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陈某因为身为甲公司股东未及时履行出资义务,被公司诉诸法院。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陈某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陈某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人民法院就应当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应当直接判决公司胜诉。 公司提起的该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 重大关联交易指()。 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的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500万元的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的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当公司出现特定情形,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特定情形的是()。 甲公司连续2年严重亏损,已频临破产。 乙公司由大股东控制,连续4年不分配利润。 丙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矛盾,持续3年无法召开股东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丁公司2年来一直拒绝小股东查询公司会计账簿的请求。 甲与乙协商约定,乙为实际出资人,甲为名义股东,后甲没有与乙商量,私自将其名下股权低价转让于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名义股东股权的转让。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力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中有关善意取得制度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甲是以低价转让于丙的,不符合善意取得中“以合理价格转让”的条件,因此丙不能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股权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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