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大学法学院635法理学、宪法学、诉讼法学之宪法学宪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 摘要
一、简答题
1. 政党制度与选举制度之间关系形态如何?
【答案】政党制度和选举制度在宪法制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二者之间关系密切。总结如下:
(1)政党制度是设计选举制度的一项重要因素
(2)选举的形式和配合
(3)政党制度和选举制度之间的关系复杂多样,具体情况如下:
①实行总统制或半总统制容易诱发两党政治。
②比例代表制容易产生多党制。
③从宪政体制运行来说,总统制应搭配单一选区多数决选制,以健全两党制; 而内阁制则应搭配相当程度的比例代表制而允许多党制的存在。
2. 你认为我国宪法修改频率快的原因是什么?
【答案】宪法修改频率快有如下原因:
(1)宪法,不论它的定义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问题,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统治阶级利益的集中体现,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还是“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有意识的组织政治共同体的规则,以及由该规则所构建的社会秩序”,都表明了宪法是一种法律,即意味着具有法律的局限性。因而在适当的时候对宪法进行修改就是一件必然的事情。反之,如果一直不予修改,反而会更危险。
(2)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出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思想和直接组织经济文化建设的国家职能考虑,以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顺利运行的考虑,宪法在序言和总纲中对经济制度和政策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以至于每当经济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就会在法律层面产生一个与之相抗的瓶颈,进而构成一个最基本的修改宪法的原因。在现行的1982年宪法的四次总计31条修正案的修改中,经济制度和政策的修改就有11条,占了三分之一的分量。
(3)宪法是一种政治性很强的法,很多有名的学者都主张宪法是一种政治法。作为根本法,宪法往往是各种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相互妥协的结果,也决定了宪法不可能回避政治。从我国的历次宪法修改来看,都是在党的建议和领导下进行的,在这种背景下,党将其政策写入宪法中,成为国家和社会建设的根本性指导条款。政策可能是全面的,但是政策往往关注的是一定时期的社会政治、物质和精神的发展状况,追求的是一种阶段性的最高目标,其时效性和针对性强,但规范性和稳定性却较差,往往不能预见中长期社会将会发展到怎样的程度,是否会产生新的社会矛盾以及人们是否依然愿意遵守该宪法等,这样一旦其预设的目标达成时,或者无法完成时,为了是
社会发展能够持续下去,执政党就要及时调整自己的政策,这样宪法修改就成为了件理所当然的事了。
3.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学者西哀耶士对宪法制定权是如何定义的?
【答案】(1)制宪权概念是在社会变迁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它标志着宪法制定行为的规范化与自我完善程度。
(2)制宪权理论源于古希腊、罗马的法治思想以及中世纪的根本法思想,但最甲系统提出宪法制定权概念及其理论体系的学者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著名学者西哀耶士。他在《第三等级是什么? 》一书中提出了制宪权主体、制宪权性质等理论。他指出:“在所有自山国家申一一所有的国家均应当自山,结束有关宪法的种种分歧的方法只有一种。那就是要求助于国民自己,而不是求助于那些显贵。如果我们没有宪法,那就必须制定一部:惟有国民拥有制宪权。”
(3)西哀耶士在解释制宪权的特点时,强调国民意志的权威性,提出国民不仅不受制于宪法,而且不能受制于宪法,也不应受制于宪法。西哀耶士的制宪权理论与他的宪法现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他看来,宪法是既规定立法机构的组织与作用,又规定执行机构的组织与作用的根本法,从根本上说宪法从属于国民,只有国民才有权改变宪法,判断由宪法引起的争端,国民意志永远是最高法律。
4. 如何看待我国宪法的发展趋势?
【答案】对我国宪法的发展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1)国家权力配置日趋平衡、科学。国家权力的三个方面都应受到限制:
①中国宪法对行政权的控制将更加科学。这种控制来自于各个方面:
a. 宪法限制。宪法对行政权给子了明确规定,这是行政权必须遵守的底线。
b. 立法限制。拥有立法权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通过制定法律的方式对行政权的界限加以规定。 c. 司法限制。行政诉讼制度为司法权制约行政权提供了制度途径,在行政权侵害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情况下,相对人可将行政机关诉至法院。
d. 行政自律。行政机关可通过内部措施对行政权进行自我约束,减少行政违法现象的发生。
e. 社会监督。随着公民权利的日渐完善,公民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媒体监督、参与决策、听证等)对行政权加以监督。与此相应,立法权也应当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在我国,这主要表现为完善的宪法保障机制的确立。
②立法保障机制的确立。由于立法权的行使也可能违反宪法,侵害公民权利,因而依据宪法控制立法权也是我国宪法未来的发展趋势。
③以人民法院审判权为核心的司法权将得到扩大与加强。司法权的强化可表现为两个方面: a. 原本由行政机关行使的部分职权将转移到司法机关。
b. 强化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
(2)公民基本权利将得到重大发展。公民基本权利的发展,将主要旱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迁徙自由在条件成熟时,将会成为公民一项基本的人身自由权。
②政治权利将进一步得到认同,并将更加现实地为公民所实际享有。
③平等权得到进一步保障。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宪政实践中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展。这一制度的确立具有深远的意义:
①使我国多党合作的政党关系有了明确的宪法调整,预示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各民主党派相互之间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更广泛深入地合作。
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前提,在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下,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和各民主党派的领导将会进一步加强。
③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将通过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和在政协中的强有力作用而得到加强。 ④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将会朝着进一步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4)宪法监督制度将进一步完善。现行宪法规定了较前几部宪法更为健全的宪法监督制度,但从宪法监督的实际看,我国宪法监督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看是法治经济,而法治必须以宪法的全面有效实施为根本出发点。而宪法全面有效地实施,则有赖于健全的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监督制度必然是我国宪政建设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
5. 公民基本权利是否存在界限? 这些界限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山不是绝对的,除最终受制于社会经济结构以及山经济结构所决定的文化发展外,其限制还有:
(1)不得妨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国家对于公民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只能在保护全体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必要范围内以法律设立限制。
(2)不违反国家承认的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目的。享受权利和自由的个人,如果在行使权利和自由时违反了上述目的,自然被认为是滥用权利和自由。
6. 简述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过程中的代表候选人的产生程序。
【答案】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过程中的代表候选人的产生程序包括:
(1)提名程序
在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巧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2)预选程序
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选举法第30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