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612法学综合知识一之刑法学考研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选择题

1. 2011年7月9日,南苏丹根据全民公投结果,宣布独立。但北南苏丹双方仍存在边界划分、石油资源分配、阿卜耶伊地位、外债分担等未决问题,这种情况下下列关于承认南苏丹主权的陈述,错误的是( )。

A. 边界划分、石油资源分配、阿卜耶伊地位、外债分担等问题均不影响南苏丹的独立

B. 如果北苏丹承认了南苏丹的独立,其他国家就可以承认

C. 其他国家不应急于承认,应该观望一段时间

【答案】B

【解析】既存国家是否承认新国家,是国家单方面的政治行为。因为国际法并未加诸各国承认新国家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新国家获得别国承认的权利。一国是否承认新国家是其主权范围内的事,由其根据国际关系和外交政策的需要自由决定。

2. 与《法国民法典》相比,《德国民法典》更多地受到( )的影响。

A. 《学说汇纂》

B. 《法学阶梯》

C. 《十二铜表法》

【答案】A

【解析】与《法国民法典》相比,《德国民法典》更多地受到罗马法《学说汇纂》的影响,同时带来了《学说汇纂》的优点和缺点。

3. 我国的一辆国际列车行使到甲国境内时,甲国公民A 与乙国公民B 发生争吵,A 将B 打成重伤。则A 的犯罪行为( )。

A. 不能适用我国刑法

B. 可能适用我国刑法

C. 应当适用我国刑法

【答案】

A

【解析】本题中,犯罪行为发生在甲国境内,不能适用我国刑法典关于属地管辖的规定; 犯罪行为人是甲国公民,因此也不能适用我国刑法典中的属人管辖; 案件中被害人是乙国公民也不符合我国刑法保护管辖的条件; 另外,本案犯罪行为不属干普遍管辖要求的罪行,也不能依据普遍管辖来适用中国刑法。

4. 自助行为的目的是允许权利人保护自己的

A. 支配权

B. 请求权

C. 形成权

【答案】B

【解析】自助行为是权利人为保护自身请求权的实现,在情势紧迫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予以保护的情况下,实施的扣押、破坏、毁损他人财产,拘束他人自由的合法措施。实施自助行为必须符合如下要件:①存在请求权; ②情势紧迫; ③不能及时得到国家保护。

5. 将法的本质归结为理性和正义的西方法学流派是( )

A. 古典自然法学派

B. 历史法学派

C. 分析法学派

【答案】A

【解析】古典自然法学派认为,法从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客观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的本性,是“理性”的反映。

6. 以下选项属于支配权的是( )

A. 肖像权

B. 监护权

C. 抵押权

【答案】C

【解析】支配权又称管领权,是权利主体直接支配权利客体的权利,其特点包括:①支配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包括权利主体以外的一切人。②支配权的实现仅需权利人直接支配权利客体,而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作为。③就权利人而言,其权利的实现具有直接性,不需要他人的介入; 就义务人而言,其所负的是不作为义务。④权利人在他人妨碍其支配时可以请求禁止,因此支配权还具有排他性。物权是典型的支配权,抵押权作为物权的一种也是支配权。

7. 对偷盗婴幼儿的行为以绑架罪论处,必须是行为人( )。

A. 导致该婴幼儿死亡

B. 出于出卖的目的

C.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

【答案】C

【解析】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同时刑法还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亦构成本罪。

8. 从认识论的角度,法学通常划分为( )

A. 国内法学和国际法学

B. 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C. 法学本科和法学边缘学科

【答案】B

【解析】从认识论的角度,将法学划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理论法学综合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等。应用法学主要研究国内法和国际法的结构和内容以及它们的制定、解释和适用。

9. 美国历史上的重要的宪法判例一一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是由( )

A. 约翰·马歇尔

B. 汉密尔顿

C. 罗杰·塔尼担任首席法官时判决的。

【答案】A

【解析】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是由约翰。马歇尔担任首席法官时判决的。

10.甲喝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驶入人行道,当场将行人乙、丙、丁撞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

A. 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 甲构成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想象竞合犯

C. 对甲应以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

【答案】B

【解析】A 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而本题中,甲对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并不是故意,因此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B 项,想象竟合犯,也称想象的数罪、观念的竞合,通说认为,是指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本罪主观方面,多数学者认为是对危及公共安全持放任的心理态度。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致人重伤与死亡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主观上是过失。本题中,甲的行为同时符合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想象竞合犯。

C 项,根据刑法典第133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主要是指,实施追逐竞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人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按照相应犯罪论处。行为人醉酒驾驶或者追逐竞驶的行为,应作为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因此,对甲不能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