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实有羸状"的病机,其主要形成基础是() 邪气亢盛,正气衰败。 脏腑气血极虚,外现实象。 邪气太盛,气血内闭,不能外达。 邪气太盛,煎熬津液,阴精大伤。 疾病初期,邪气充盛,正气也不虚,正邪交争过于激烈。
赵向杨借款1万元,约定一年后还清。但2年过去,赵仍未还款,杨多次索要未果,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庭调查时,杨无法提供赵写给他的借条,只有第三人李向法院提供证言称赵确实向杨借款1万元,他当时在场。赵却声称此款已还,还款后杨当面把借条撕了,所以未向杨要收条。法院判决杨败诉,杨也没有上诉。半年后,杨在女儿的储钱罐里找到了借条,于是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原审法院:() 应通知杨另行起诉。 应受理杨的再审申请,并且免收案件受理费。 应受理杨的再审申请,并要求杨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因杨提交的证据在原审时就客观存在,只是由于其不妥善保管导致其庭审时不能提供,该证据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所以应不予受理杨的再审申请。
决定中医临床病证虚实变化的病理基础是() 气血的盛衰变化。 气机升降出入的失常。 阴精与阳气的偏盛偏衰。 正气与邪气的盛衰变化。 脏腑功能活动的盛衰变化。
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人民法院可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再审。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提请上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抗诉。
气虚的常见临床表现是() 闷、胀、痛。 神疲乏力。 脏器下垂。 突然晕厥。 面色苍白、汗出不止。
阳盛格阴所属的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