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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彝族民事习惯法问题研究

关键词:彝族地区,民事习惯法,法律渊源,伦理基础,现代转型

  摘要


约有八百万人口的彝族,是中国西南边陲一个有着数千年文明史的极具独特魅力的古老民族,它既融于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之中,与之水乳交融,又以其自身独特的生命力代代传承,经久不衰。

彝族民事习惯法是在彝族族群成员间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被当地人民广泛共同遵守的,调整传统彝族社会内部成员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兼具道德规范作用和行为准则作用的准法律规则。新中国成立后,彝族习惯法的许多内容都完整的被流传了下来,在当今的彝族社会仍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社会稳定和社会调控作用,并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彝族人们的意识形态、思维模式与契约规范。传统彝族社会对于民族内部纠纷一直拥有较强的自我消解能力,民间调解不仅解决了绝大多数的民事案件及一些轻微刑事案件,甚至在某些严重的刑事案件中,这套机制也能发挥其独特的作用,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彝区司法审判机关的诉讼压力,同时也大大减少了不满群众信访、上访的人数。笔者选择彝族民事习惯法这个题目,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笔者是土生土长的彝族人,对彝族习惯法具有一定的了解且研究生阶段攻读的方向是比较民商法,其次,在现代化进程下,彝族民事习惯法的法源地位与现代转型等问题尚无系统的理论研究,因而亟需本土化视角研究,最后,作为彝族人的一员,笔者受到民族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召唤,希望能把自己民族文化中有价值的宝藏挖掘出来,呈现给这个世界。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彝族民事习惯法中许多内容是封建社会甚至奴隶社会的产物,具有浓厚的封建阶级性和奴隶制色彩,这种良莠不齐,泥沙俱下的现状,使得其内容与国家制定法之间发生了一定的冲突。笔者认为我们的国家制定法既要以开放包容的心态“美人之美”,吸收百家之长,不妄自尊大;又要以独立文化主体的自觉意识“各美其美”,坚守和弘扬文本土传统文化,不妄自菲薄,因而在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和体系化的进程当中,如何协调彝族民事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的关系,实现彝族习惯法的现代化转型成为颇费思量的一个难题。

本文的内容安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导论部分从研究的目的、方法、意义和国内外研究现状等方面进行了综合阐述;第一章从理论上对彝族民事习惯法的基本法律问题做了详细介绍;第二章主要介绍彝族民事习惯法的内容,包括彝族民事习惯法规定中关于人格升降的理论以及习惯法的所有权习惯法、债权习惯法、土地典当制度和租佃制度习惯法、婚姻家庭习惯法、继承习惯法部分;第三章着重探讨了彝族民事习惯法的法源地位,借鉴萨维尼的习惯法理论视角分析彝族民事习惯法的内容;接下来的第四章彝族民事习惯法的现代转型之路提出了一些思考和建议,第五章主要解决的是彝族民事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冲突与协调问题。

本文运用法学、社会学和历史学的方法与理论,借助文献资料法、分析法学方法、利益分析法和田野调查等方法,运用比较法研究的手段研究彝族民事习惯法问题,从理论到实际情况,采取多角度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分析,对从奴隶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彝族民事习惯法做了尽可能系统全面的研究,希望其中的民族法制理论能够促进我国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法治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