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国务院B . 国家审计署C . 国家统计局D . 秘书处
● 参考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对国家统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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