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新道交法实施之后,我国机动车保险业务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由商业险到强制险的转变为我国车险业务的整体经营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法定保险地位的确立要求我国保险业全面构建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制度。我国实施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还在刚刚起步的阶段,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从而也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本文以构建存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位研究导向,采用定性描述和灰色预测、数据包络等定量方法相结合的方式研究了我国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制度。本文的重点是通过灰色预测和数据包络方法预测能反映机动车保险业务的关键指标,进而检验目前我国制定的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63000元的责任限额是否合理。通过研究我们发现63000元的责任限额基本上满足了对第三者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和保险公司的经营要求,但考虑到对生命安全保障的充分性以及保险公司可承受的经营压力,责任限额还可适当提高到70000元或80000元,但这需要保险公司更科学的内控管理。最后本文还从多方面为我国的车险业务的经营特别是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经营提供了诸多建议,希望对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制度的实际经营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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